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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下期

对新时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推进反腐斗争的再认识/徐明璐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徐明璐    日期:2020-10-07 21:13:50
政治勇气和政治智慧发挥到了极致。
  三、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法贯通,纪严于法
  习近平多次强调,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纪律挺在法律面前,注重抓早抓小。这个“挺”字有“挡住”之意。王岐山同志讲,无数案例证明,干部违法无不始于“破纪”,只有在党员“破纪”之初就早抓早管,主动救治,才不至于让党员在违纪、违法的邪路上越陷越深、越滑越远,直至掉入犯罪的深渊。为此,党组织抓好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在管理、教育、监督党员干部上,切实把纪律挺在法律之前,把权力的笼子关得再严一些,把防微杜渐的思想教育的螺丝拧得再紧一些,让抱着侥幸心理的人在犯罪的深渊边沿止步。
  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章第五条规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要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强化震慑的作用,发挥好纪律建设的治本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如果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其结果必然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不查是好同志,一查便成阶下囚”。只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注重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腐救人,才是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有的腐败官员说“如果当时有人提醒自己,就不会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悔不当初……”对于诸如此类的话,我们在怒其不争的同时,也要深思,如果当初组织能够及时对他们提个醒、在他们即将伸手的时候拉拉袖子或者咬咬耳朵,也许他们就不会犯那么大的错误。通过从小节抓起,有效防止党员干部带病往前走,防止“好同志”变成“阶下囚”就是对党的事业负责,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
  四、健全党内政治生活,筑牢抵御贪腐的思想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多次强调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对此,笔者认为党员干部在廉洁上出不出问题,单位党组织的严格管理教育和有效监督是极其重要的一面,但这只是外因,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内因,即党员干部个人是不是、能不能切实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用理性和意志遏制住内心深处的私欲,顶得住外界形形色色的诱惑,学会自控、自省、自警,走好一条无愧于组织、无愧于家人、无愧于人生的路。这些年,在廉洁上栽了大跟头的党员干部出事的原因主要不是对党的纪律、规矩记不清,更不是不理解、不明白,而主要是价值观出了问题,在人生价值的追求上,迷失了方向,误入了歧途。对此,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五个“不”字。
  第一,不要私心太重。人性中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实事求是地说,自私的一面更容易显露出来,虽然趋利避害、择优而从、爱美压丑、追求自由和幸福等是人的天性,但在社会生活中,特别是在公共利益与个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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