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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下期
明清时期怀商的经营和管理之道/翟凌枫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翟凌枫
日期:2020-06-12 09:04:09
,以防日后店员有越轨之事发生。如此严格的挑选,只是成为正式店员的第一步。随后,由总店对学徒进行统一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分为业务培训和道德培训。具体而言,“业务技术培训内容,主要为珠算、习字、抄录信稿、记账、写信等。职业道德培训内容,主要为重信义、除虚伪、节情欲、敦品行、贵忠诚、鄙利己、奉博爱、薄嫉恨、幸辛苦、戒奢华……”[2]经过一系列严格的培训,表现合格的学徒方可成为正式店员,参与到商号的正式工作。这样一来,店员的素质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障,商号的经营也免去了许多后顾之忧。
其二,公正合理的掌柜继任制度。“怀商的基本经营管理制度是两权分离制。”[3]所谓两权分离,即指商号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经过长期的摸索,怀商在经营中普遍形成了“任人唯贤不唯亲”的理念,东家虽对商号拥有绝对的所有权,但是一般无权直接决定总店及各分店的掌柜人选。各级店铺掌柜的任命是由族人大会决定的。所谓族人大会,类似于当代的董事会,由商号的东家及其族人共同组成。各级掌柜的继任者由各级店铺向族人大会举荐后,族人大会进行匿名投票、差额选举,胜出者方可成为接班人。随后,接班人需要由上一任掌柜“传帮带”三年,这一时期亦为接班人的考核期,三年期满后,接班人才可以成为正式的掌柜。合理的两权分离,保证了各级店铺掌柜继任的公正性,这样选举出来的掌柜,无论在业务水平还是道德品质方面,都有了很大的保障。
其三,各级人员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怀商各商号总店之下设有各级分店,总店掌柜掌管着各级外地分店中除分店掌柜之外的人事任免权(总店掌柜对分店掌柜只有荐举权而无直接任免权),各级外地分店的具体经营事务由分店掌柜全权负责。换言之,各分店掌柜拥有分店的经营管理权,总店掌柜负责各分店的人事管理权,互不干涉。在各分店之中,人员齐备,除设有大掌柜外,另设二掌柜和三掌柜,且各有具体分工:大掌柜负责全面统筹工作;二掌柜对内,负责内部的人员和事务管理;三掌柜对外,负责具体的批售、交际工作。他们分工有序,职责明晰,且每三到五年,各分店掌柜都会进行一次异地调动,这样既提升了他们的业务能力,又避免了各外地分店“诸侯割据”现象的出现。另外,各级员工的分工和职责亦非常明确,“店员薪酬的分配标准主要是依据其本人技术水平的高低、所负责任的大小、劳动态度的好坏和进店年限的长短等方面进行综合核定”[4]。同工亦可不同酬,大大激励了员工们业务水平的提高。同时,东家本家族的子弟常以监理的身份进驻各级店铺,监督各级店铺的日常工作,防止了掌柜专权现象的发生。这样一来,各级人员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使得各级店铺的经营工作得以高效进行。
严格的遴选和培训机制,使得怀商店铺招收到了较为得力的店员,店铺的正常运转得到了最大限度保证;公平、透明的掌柜继任制度,使得手握大权的掌柜之位免受东家势力的操控,保证了决策层的高度权威性;各级人员之间的协理合作、各司其职,则是怀商正常的经营秩序得以持续的重点所在。总之,怀商对商号的经营和管理理念,具有极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是支撑怀商生意发展的核心理念之一。
二、员工的经营和管理——体人心善待员工,严理财杜绝贪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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