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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下期

微腐败易发难治的原因及治理机制构建/李海涛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海涛 日期:2020-06-12 08:09:51
先是人情。亲朋好友之间,难免有个请客吃饭;婚丧嫁娶之时,难免有个礼尚往来,这就是人情。有些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为人办事,而当事人以宴请礼物来答谢。这种方式,其实质就是腐败。但是它借了“亲朋好友请客送礼”的幌子,发生得不尴尬,发生得“合人情”,发生得让当事双方都心安理得。其次是世故。很多微腐败行为,就是利用了人们的“世故”。人们办事喜欢找熟人。熟人好办事,办事找熟人,成了一些人的共识。熟人为你办了事,你就要有所“表示”。这样,微腐败行为就发生了。“合人情”,讲世故,让微腐败行为发生得很容易。
  二、微腐败难治的原因
  微腐败不仅易发,而且难治。从中央到地方,反腐工作的推进力度越来越大,许多“老虎”“苍蝇”纷纷落马,但微腐败行为仍旧易发多发,治理效果依然不尽如人意。微腐败之所以难治,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一)重视度不够
  和大贪巨腐相比,人们对微腐败的重视程度不够。首先,基层官员重视程度不够。历史上,唐德宗曾对陆贽讲“鞭靴之类、受亦无妨”,意思是收一点小礼品没有问题,只要不收贵重物品就不是腐败。直到今天,仍有部分干部秉持“受亦无妨”的想法,认为吃一顿饭、收一点礼算不得腐败,不是大问题,反而有利于搞好各方面关系,做好工作。其次,社会重视程度不够。大家往往盯着大贪巨腐,即官员级别高的或者涉案金额大的。像这种“蝇贪”,没什么轰动效应,无法吸引眼球,媒体不报道,公众也无从知晓。再次,惩处力度不够。许多微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小,违法要件缺乏,判刑就比较轻,甚至判缓刑。有些时候,为了基层稳定,刑罚会变成行政处分,甚至变成批评教育。发生微腐败行为的基层官员不重视、社会不重视,再加上惩处力度不够,致使微腐败行为得不到重视,治理力度不够,也就难以根治。
  (二)隐蔽性较强
  微腐败行为的隐蔽性较强。首先,互相包庇。微腐败行为大部分都是你情我愿,双方均得利益,因此会选择互相包庇来逃脱法律的制裁。很多基层官员的微腐败行为,不仅时间较长而且次数较多。但是,既得利益者往往会包庇这些官员,以便为下一次不当利益的获取奠定基础。因此,在“民不告、官不究”的社会背景下,基层的微腐败行为很难被监察机关发现并依法惩治。其次,花样翻新。前些年,许多投机分子借用节假日、红白喜事等特殊条件给有所求的干部送礼送钱。后来,中央敏锐地注意到了这类问题,有针对性地出台了八项规定,取得了阶段性效果。但是针对新情况,心思活络的投机分子也有了新对策。他们改用读书卡、储值卡等新型糖衣炮弹来腐蚀政府工作人员。尽管国家针对这类情况出台了许多特定的法规政策,但投机分子总会找到政策的漏洞,钻政策的空子,花样百出地用各种手段来保护自己的不正当利益。再次,监察困难。微腐败行为不仅经常花样翻新,而且用来腐蚀政府工作人员的财物通常金额较小,便于携带。这也给监察机关的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不可忽视的是,一旦政府工作人员和投机分子之间的违法联系被建立起来,那么微腐败治理工作就一定会难上加难。微腐败行为的相关当事人互相包庇,微腐败行为花样翻新,再加上对微腐败行为监察困难,使得微腐败行为不容易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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