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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下期

国有企业推进信访举报“减存量、遏增量”的思路与对策/舒 坦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舒 坦 日期:2020-03-18 17:08:30
名举报的方式打击报复他人或部门。其目的就是为了看其出丑,满足自己的狭隘思想。这类人员为了泄愤往往对他人的一些行为,夸大其词、肆意渲染,或是翻出陈年旧账用以佐证,以期证明自己的看法或做法无错。
  功利目的型。这类信访举报件与打击报复型举报件在表现形式上很像,但区别在于其背后怀有很强的功利心,信访举报的目的很明确,就是通过信访举报来污蔑、抹黑、整垮他人或部门,从而为自己创造升迁、调动等机会,实现“踩人”上位的目的,满足个人私利。这类信访举报人通常认为自己能力出众,但地位、收入、工作环境、人生境遇等各方面都不如他人,由此产生嫉妒心理,在没有有效疏解负面情绪的情况下,逐渐升级成为愤怒、怨恨等负面心态,从而做出污蔑他人的信访举报行为。这类信访举报件一般会恶意夸大和歪曲事实,且多为匿名举报,对企业政治生态影响较大。
  煽风点火型。这类信访举报件极易与打击报复、功利目的两种类型的信访举报件混淆。这类信访举报人一般与被举报人或部门没有太多的利益牵扯和个人恩怨,平常与他人无异,但把对社会、对工作、对他人的不满埋藏在心里、表现在举报中,一旦社会、企业或他人遇到不利情况,逮到机会就会四处煽风点火、火上浇油、搬弄是非,利用信访举报的形式向一些部门和他人泼脏水。这类人主观意识上不一定要得到实质性的好处,就是唯恐天下不乱,看热闹不嫌事大,内心比较自私冷漠,从不考虑事情会发展成什么局面、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只要有热闹可看就心满意足。这类人一般对正常现象会“选择性盲视”,对所有变数会“畸形式放大”,通过搞乱局面来释放自己内心的不满,其行为对社会、企业和他人形象造成了较恶劣的影响。
  助纣为虐型。这类信访举报件一般分为两种表现形式。一种具有很强的“江湖义气”。为了帮助朋友、兄弟,可以“两肋插刀”;哪怕明知是错,也要讲哥们义气,不讲是非黑白;讲兄弟感情,不讲组织原则,为一些错误的信访举报件“站台”“买单”。这类信访举报人虽有自己的主见,但架不住他人的“洗脑”,以及怕自己被“孤立”“排挤”,坏了自己的“名声”“信誉”,在“法不责众”“不担风险”的蛊惑下,最终做出错误决定。一种就是毫无个人主见,缺乏判断事情真伪的能力,看见他人信访举报,就跟随别人“起哄”,盲目跟从。这类人对信访事件产生的原因、发展的走向缺乏深入思考和分析,特别容易接受来自外界或他人的暗示和压力,从而放弃自己的主见,最终选择随大溜。
  老调重弹型。这类信访举报件一般是因信访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而造成的。他们主观上认为相关部门办理结果与心中认定“事实”不符,对基层干部持不信任态度,思想上容易钻“牛角尖”,偏执心理较重,多次反复向更高级别有关部门匿名举报;或是抱着“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心理,打信访举报持久战,诉求得不到满足,就不断重复举报或多头举报。这类人员明明知道自己反映的问题可能与政策、事实不符,但是为了达到目的,还是抱着碰碰运气、试试再说的心理,把自己收集的信息加以夸大,从而混淆视听、博人眼球、吸引注意,如果达到目的就心满意足,没有达到目的,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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