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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下期

“政策打架”现象的机理与消解对策/李 瑜 毕晓光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 瑜 毕晓光 日期:2019-11-06 09:23:29
求,首先,上级管理者在践行“放管服”系列措施时,必须明白简政放权、优化管理的首要目标是执行层治理效力的提升,终极目标始终是服务人民群众,因此,在改革过程中就不应为放权而放权、为扩展权限范围而使制约措施缺位,而应始终以满足群众诉求、解决现实问题为导向,有原则、有底线、有标准地“放”“管”结合,以保障执行层行为方向的一致与正确。其次,管理层也应认识到,在各地区、各层级、各部门诉求各异的现实情况下,唯有服务人民的初心能够真正统一彼此的思想认知,其不仅实现了各种行动的一致性,更保障了各种行为的正确性。相反,如果因为功利化诉求而导致方向行为有所偏重,则必然诱发后续政策的“亲疏有别”。对于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政府组织而言,这无疑加剧了彼此间的防备性和排斥性,更难以实现政策措施的融合一致。再次,各级政府组织也都应从宏观层面认识到,“政策打架”所折射的实质就是利益诉求的差异,各有所想自然各自作为,消除利益冲突才是避免行为矛盾的基础保障。这就必然要求以利益诉求的统一而实现行为方向的一致,进而确保政策措施的协调配合。任何部门利益作为局部性、短期性追求都无法实现对全局的引领,唯有以人民为导向、关注民意,才能确保不同政策的统一内涵,也才有了调整和改变的可能。
  (二)立足实情科学创新,以具体实现善管
  善管是保障“放”之效果的前提,也是落实“服”之行为的基础保障,要通过引导、协调行为的完善和创新而实现善管就是必须考虑的关键问题。首先,决策层应该认识到,想要统一下级不同部门的认知,使其均立足人民需求而有所行动,自我就应率先秉持服务初心,确保一切变革、创新行为的正向性与服务性。其次,要充分认识到在“放管服”理念下,对于政策执行效力的提升并非完全依赖于宽松的环境氛围,而是宽松环境下的思维创新。这就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不仅要正确认识与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更要在尊重规律的前提下,通过深化制度改革、消除准入壁垒、优化政策环境而释放市场活力。再次,应给予执行层相当的自主决策权,使其能立足实际情况处理问题。这就更强调地方治理的针对性、精准性与效力性,必须以更为具体的措施手段来保障阶段性目标的实现。政策措施越是具体,就越能深化,越能深化,也就越容易完善,从而避免内容方案上的冲突。
  (三)理顺政策内部环节,以善管保障宽松
  适度宽松的政策环境将更有助于思维拓展和行为创新,但这并非意味着宽松就一定带来能动性与创造性的提升,缺乏宏观把控和程序管理的宽松反而容易诱发行为放纵和自利思想。当下“政策打架”现象的存在正是由于缺乏更为严格、科学的管控,以致在制度内容上出现不相融的问题。这也意味着“放管服”预期效应的实现需要以善管、优管为前提。首先,要理性认识到政策科学制定、高效推进是各环节彼此呼应、环环相扣的结果,绝非是单纯调适内容所能实现的。若无法认识到政策生成与执行的系统性、复杂性,就容易流于表面而偏离重心。全面认知各环节的特点与难点是消除“政策打架”的前提保障。其次,应该认识到执行层自主决策权的扩展应建立在对方向、认知把控的基础之上,必须优先统一思想方能适度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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