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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下期
农村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罗 辉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罗 辉
日期:2019-10-09 17:07:43
开审判的法治教育功能,通过巡回审理教育群众遵纪守法。在普法方式上,要尽量与农民生活实际相结合,尊重农村已有的民俗、习惯,充分考虑农民的理解和接纳能力,逐步使农民掌握与其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
坚持依法打击农村违法犯罪行为。法律的权威性不容挑战,任何公民触犯了法律,都必须依法予以惩处。针对少数人为了非法利益而无理纠缠、要求过高或重复、越级、煽动群众集体上访等行为,应当依法严肃处理。依法打击各类抢劫、伤害、偷盗等犯罪行为,维护乡村社会稳定。
(六)始终把提升意识形态阵地治理能力作为农村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目标
加强舆论引导,净化网络环境。网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阵地,“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人们对负面舆论的关注度非常高,对网上的不实言论缺乏辨别力,很容易被误导。因此,要加强网络舆情的搜集、分析、研判、报送,做好重大舆情的监测、预警、报告和处置,加强对网民遵纪守法、网络安全的教育,完善网络举报、受理、处置机制,健全网络辟谣机制,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
加强场所管控,监督网站从业人员。意识形态的场所管控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争取民心、掌握民意、了解民情作为执政之基,对农村的一些教堂、祠堂、学校、农家乐、会议室等加以管控,对那些借用场所进行非法活动的,该打击的要打击,该取缔的要取缔,决不手软。
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安全,务必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必须层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宣传文化干部是具体责任人,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对不负责任、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工作经费不落实的,必须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
责任编辑 白埕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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