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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下期

治理现代化中妇女组织发展的价值与路径/黄 粹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黄 粹 日期:2019-07-08 17:31:51
达,仍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需要采取可行的路径推进其发展。
  (一)多策并举,推进农村留守妇女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留守妇女组织即留守妇女互助组在村庄空心化的现实条件下,对留守妇女的农业生产、家务劳动及精神生活起到了正向的促进作用。但随着中国农民工返乡潮的出现,多数留守妇女互助组会自然性地解体,这种看似合乎组织发展规律和逻辑的现象说明,农村留守妇女的结社意识尚不牢固和强烈,中国农村基层形成“结构性”的妇女组织尚需各种努力。具体而言,可以通过重点培养农村留守妇女中文化水平相对较高的个人(女乡贤)的公共参与意识和合作意识,使其带动其他农村妇女养成结社和参与公共事务的习惯;在农村培育积极的参与型公民文化,促进农村妇女组织的可持续发展。这方面的工作可由政府和基层妇联组织协同进行。同时,还应对现有的留守妇女组织进行更为规范化的专业分类,依据其服务内容,对农民工返乡后依然是女性生活负担的主要问题,如“赡养老人”“家务劳动”等进行组织关切和重点支持。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基层政府可考虑将这部分由留守妇女互助组从事的工作进行规范化扶持性建设,努力建成能够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区服务组织,从而提升农村妇女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乡村振兴和女性发展。
  (二)完善相关政策及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民间妇女组织蓬勃发展
  我国城市和乡村各类联谊性民间妇女组织,如“女市长联谊会”和“女大学生村官联谊会”等对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构建起到了积极的充实作用,但目前仍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表现为活动内容单一和活动次数偏少等。促进各类民间妇女组织的蓬勃发展需要国家社会性别主流化工作的深入推进,将性别公正的观念贯彻到各类政策制定过程中,同时对各类民间妇女组织提供经费扶持,保证其开展活动的频率和规模,为女性交流、维权和自我完善提供坚固的组织平台和保障。
  另外,由于中国女性组织化程度受制于诸多现实负担,如家务劳动、养育子女及工作压力等,因此,完善的家务劳动公共服务政策能够彻底解放女性的身心,为其提供更多的闲暇时间和精力去从事组织化活动。在此方面,我们可以适度借鉴北欧国家完善发达的家务劳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经验,将家务劳动、儿童养育等统一纳入政府负责的公共服务体系,同时探索将家务劳动纳入市场经济的操作方式。如此,方能在真正意义上促进女性的发展,推进社会治理领域的性别公平建设。
  (三)多方合力,推进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作为与村庄空心化和农业女性化相伴相生的组织形式,在农业规范化经营和参与市场经济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发展过程中仍存在着组织规模偏小、流动资金短缺及组织管理不完善等问题。推进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的规范性发展,使其更好参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政府、合作社和社会均需做出努力。首先,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设立相应的发展资金,对发展规模达到一定程度的农村专业合作社进行扶持,引导广大妇女专业合作社向同类聚合的方向发展;同时可以为合作社的发展搭建采购销售推广平台,即协调农业、工商、财政、妇联等部门,利用公开招投标的形式搭建生产资料集中采购平台,并运用新兴媒体助推网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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