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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中期

奈特的“不确定性下的决策问题”对当下的启示/李 超 潘维宇 白 睿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 超 潘维宇 白 睿 日期:2018-12-11 15:38:47
是客观、量化的概率论,而可保险的风险也不能解释利润的存在,所以奈特认为应该对传统概率论把握不确定性的能力做一番检讨,并提出一种新的知识理论来理解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
  二、奈特理论的基础:风险与不确定性理论
  传统经济学用于理解不确定性的概率论有“先验概率论”和“统计概率论”,前者基于“对完全同一的事实所做的绝对同质的分类”,并假定各种情况都可能发生的“无差异原则”,根据排列组合原理,对事件做先验的概率推算,适用于处理各类“机会博弈”事件;后者则通过对大量的经验样本进行同质归类,确定各种情形发生的实际频率,并将其作为供推测未来之用的概率。由此可见,其共性在于基于对事件做同质分类来对其进行推理。奈特对它们在应对不确定性方面的局限性进行了批判。
  (一)对传统概率论同质归类法的批判
  先验概率论的成立条件是假定事件在一切时空内的完全同质性,比如说,假定掷硬币的过程都是对均匀硬币的随机抛掷,这样才能保证这种概率的先验适用性。统计概率则是通过对各种样本做同质分类,来保证同质对象因相似因素的作用而具有相同的概率分布。传统概率论之所以以同质归类为基础,是因为人们相信同质事物由于相似的内外条件的作用,具有相同的概率分布。但奈特认为,这种追求同质分类以获得确定性概率的做法将导致一种逻辑自反,即一种以把握不确定性始、以获得确定性知识终的自相矛盾的状况,从而无法真正把握不确定性。也就是说,倘若我们获得了完全同质的分类,这些同质的对象就会为相同的必然条件所决定,最终将获得相同的状态,而根本没有偶然性或概率可言。比如说,若有绝对同质的人,则他们必将同生共死;而若在完全相同的条件下投掷同样的硬币,其结果也注定相同。但对事物做完全同质的分类显然是不可能的,一个事物至多只能做到与自身同一,而这种自身同一在时间中也不可能是绝对的。也就是说,传统概率论实际上是以确定性的思维方式来把握不确定性,从而无法真正把握不确定性。
  (二)对先验概率“无差异原则”的质疑
  对先验概率的传统解释往往将“无差异原则”认定为一种随机事件中的客观规律,认为有了这种客观规律的保证,便可放心地运用这一原则了,并且这种原则是可以得到经验验证的。比如,在掷骰子的实验中,各面朝上的频率趋于相等,如果某面朝上的频率明显偏高,就可以认定这个骰子是不均匀的,这也可以被经验证实。但奈特基于经验论的立场,认为“无差异原则”实属一种假定,是基于人类“知性对与事实相符的最简单范式的固执与必然的偏爱”对现象界的拟合,而并非什么客观规律。因为“无差异原则”是基于我们对实际情况的无知所做的一种假定,尽管可以通过抽样观察被不断证实,但经验证实并不能确证其客观必然性;我们也无法证明有哪些决定性因素在其中起作用,使事件服从等概率分布。所以,“无差异原则”仅体现了人们对概率关系的一种富有确定性的假设,希望用它来把握不确定性的事件,而这也是不太可能的。
  (三)对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区分与估计概率
  由以上分析可见,传统的概率论在把握未知事态方面都有其局限性,但在有可能对事件进行分类归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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