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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中期

遏制村干部腐败的对策建议/杨群红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杨群红 日期:2017-04-26 17:19:00
o;的监督机制
  (一)建立村干部权力“正负清单”制度,切实加强对村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
  建立村干部权力清单制度是从源头上防治村干部腐败的重要举措。村干部正面权力清单,就是告诉村干部,这些事情你必须做,而且必须按照操作流程和职权范围,在外部的监督下把它做好。村干部负面权力清单,就是明确村干部在哪些事情处理方面不能怎么做。近年,安徽天长、陕西平利、山东威海、河南舞阳等地都在积极探索建立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这些措施为村干部找到了“会干事”的标尺和“不出事”的戒尺。根据各地的实践探索经验,建立村干部权力清单制度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科学编制村干部正负面权力清单目录。第一,科学编制村干部正面权力清单目录。将涉及村级事务的制度性规定进行梳理,浓缩成简单易懂的权力清单,重点突出项目招投标、资产资源处置,以及宅基地审批、低保户认定、发展党员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寻租的事项,统一编制简明易懂的村级组织权力清单,对每项权力行使的界定范围、操作流程、监督部门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第二,科学编制村干部负面权力清单目录。规定村干部不得擅自违规处置村集体“三资”,个人不得利用职权参与购买、承包或入股集体资产,不得在项目建设、物资采购、扶贫及惠农资金发放等事务中暗箱操作、优亲厚友。
  2.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应做到因村制宜,不搞“一刀切”。在充分征求党员和村民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村的实际突出权力清单重点。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农村及近郊村,重点围绕“三资”管理、工程建设、发展党员、土地征用等事项制定权力清单;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及边远农村地区,重点围绕国家惠农政策、扶贫政策的落实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制定权力清单。
  3.加强对村干部权力清单运行情况的监管。在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运行过程中,由各个镇直部门负责具体监管,各业务部门对发现未按权力清单操作的问题及时记录,并向镇纪委报告。同时,要将权力清单执行情况纳入村干部年度述职评议、勤廉测评、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村干部年度奖惩、报酬待遇和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对违反权力清单规定的村干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告诫、责令辞职、免职或罢免等处理;对违反党纪党规的,移交纪委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完善审计监督制度和财务监督制度,发挥上级对村干部经济行为的监督作用
  完善审计监督制度和财务监督制度是防范和遏制村干部腐败的又一重要举措。通过对村级账目进行定期审计和对村干部进行离任审计,能够有效防止和发现村干部腐败问题。另外,把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运用到村级财务监管中,也有利于及时发现村干部腐败问题。
  1.加强对村干部的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在县纪委牵头督办下,由县组织、财政、农业、审计、监察等部门联合组成专门审计小组,每年两次对村财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特别是将重点开发项目、土地征用补偿收入、惠农资金使用等列为重点检查内容。同时,还要加强对村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现在,各地对村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已经成为“规范性动作”,下一步的关键是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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