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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中期

加强政府绩效管理治理“为官不为”的举措探讨/唐晓阳 代 凯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唐晓阳 代 凯 日期:2017-03-15 17:50:26
财政部门负责考核结果运用,加强定期考核和平时考核,形成权威的绩效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尽可能消除相关领导者的主观影响,从而使绩效管理真正成为治理“为官不为”的杀手锏。
  2.全面公开绩效管理信息。全面公开绩效管理信息对公众参与绩效管理过程、监督公务员行为意义重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全面公开绩效管理信息,无形之中会对公务员产生一种威慑力。建议将政府绩效管理相关信息定性为主动公开信息,通过报纸电视、政府网站等各类媒介向公众主动公开绩效考核的对象、指标体系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数据等基础信息。为保障信息的真实性,可由纪检监察或第三方机构对之进行抽查审核,对弄虚作假者给予严肃处理。尤其是在绩效管理的反馈环节,要将公众参与公务员绩效管理结果的情况及相关改进举措和落实情况,以专题报告的形式予以公开。此外,政府机关要积极引入“互联网+政务”理念,通过互联网、手机等渠道使公众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取政府绩效管理信息。
  3.科学设计绩效考核指标。绩效考核指标设计是影响公务员行为的最直接因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因此,政府绩效考核指标设计必须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从经济增长取向向公共服务取向转型。政府绩效考核要树立科学发展的导向,不能简单地唯GDP论英雄,而要全面评价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实际成效,降低发展速度和规模指标的权重,增加质量和效益指标的权重,加大对创新驱动、教育医疗、社保就业、公共安全等民生领域的考核。在“一票否决”事项考核中,绩效管理部门应当基于当地的客观条件和历史状况综合分析,防止简单粗暴的“一棍子打死”。此外,还应将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依法行政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通过设计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民生导向、服务导向和依法履职导向,规范公务员的行为。
  4.优化绩效评估主体结构。强化外部责任导向是发达国家政府绩效管理的一个重要特征。完善我国绩效管理制度,也要逐步实现由内部控制向外部责任转变,为此,必须建立多元的政府绩效评估主体结构,将社会公众尤其是利益相关者、媒体、社会组织和专业化评估机构纳入政府绩效管理主体范围。强调多元评估主体,是因为只有将被考核公务员置于与之发生知情、管理、服务和协作的立体维度中,才可以避免单一考核主体容易产生的盲点或偏见,从而获得更加全面、准确和客观的信息[5]。在实施过程中,要采用平衡计分卡和360度考评法,从财务、客户、内部运营、学习与成长四个角度,结合上级、同事、专家、社会对公务员的绩效评价综合考虑。由于现有政府绩效管理的制度惯性和机关工作人员的顾虑,引入多元主体参与公务员绩效考核可能存在一定的阻力,所以应当以立法或规章的形式将多元主体参与绩效管理的实体和程序等详细规定出来,确保公众权利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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