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4年第2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2016年7月中期

基于集体行动理论的区域公共物品供给难题及其破解之道/吴光芸 王 灿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吴光芸 王 灿 日期:2016-07-13 10:11:05
在区域整体利益角度来思考资源的配置,使得区域资源的整合优势无法发挥。另一方面,信息不对称还容易使参与者产生不信任的心理状态。地方政府为了在有效信息的获取上处于支配地位,避免处于信息匮乏的劣势地位,会极力维持这种主导优势,这种不信任感加剧了区域合作中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地方政府合作供给区域公共物品时陷入囚徒困境。
  (三)“搭便车诅咒”难以破解
  “搭便车诅咒”是指个体乐意分享公共物品供给后所获得的收益,却不愿承担供给公共物品所需付出的相关费用和成本。囚徒困境和集体行动困境的核心问题均为难以破解的“搭便车诅咒”。奥斯特罗姆认为,无论何时,只要他人贡献的收益没有排他性,其他人均可以分享所带来的外溢性收益,那么,其他人为共同利益做贡献的动力就会大大减弱。奥尔森也提出,除非一个集团中行动者数量非常少,或者存在强制或其他某些特殊手段以使每个行动者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否则寻求自我利益的、理性的行动者是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利益的。他认为,共同利益一旦实现,任何人都可以享受到集体共同的收益,此时,集团中理性的成员会尽可能地选择“搭便车”来逃避成本的承担。一方面,公共物品本身具有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衍生了“搭便车”问题。区域供给主体就算逃避负担区域公共物品供应成本,也能自动享受到这种公共物品给其带来的外溢性效应。因此,供给主体和消费主体都有可能成为潜在的“搭便车”者。另一方面,区域公共物品还具有明显的外溢性特征。此种外溢性特征通常会跨越一个地方政府的管辖范围,造成其他主体“搭便车”问题。例如,对一些基础建设类公共物品来说,单个地区往往无力提供,即使可勉强单独提供,由于其溢出效应太大,成本与收益不协调,中央又很少出面对具有外溢性公共物品的提供实行必要的转移支付,因此,公共物品提供者的成本与收益不对称问题很难解决。再加上使用方不愿意向建设方交纳费用来补偿外部性,外部性无法内部化。同样,对制度类的区域公共物品而言也面临着“搭便车”情况,这些对促进区域整体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地方性法律法规或政策一旦提供,也会被其他地方政府采纳[3]。
  三、破解之道:区域公共物品供给制度变革
  制度以其强制力和约束力将区域合作中各主体之间的权责关系明确地划分出来,以此来建立利益分享与协调机制。因此,中央和区域政府可以从变革供给制度出发寻求区域公共物品供给困境的破解之道。
  (一)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摊机制与选择性激励制度
  在提供区域公共物品时,各地方政府需要花费各种费用,这些成本费用的分摊需要确定合理的分配机制,使各地方政府承担与获益比例相对称的费用。经济公平原则是构建区域公共物品成本分摊机制过程中首先需要遵循的。一般按收益与成本成正比的关系来制定成本分摊机制:在成本分摊时要以参与者从合作中获益的情况为参考,在合作中获益较多的参与者需承担大部分的成本费用。另外,可以考虑让合作初期能够享有巨大收益的一方,承担初次合作所需的较多成本费用。由于区域公共物品第一次提供时成本费用会比较高,此时,如果有一个乐意单独承担或者分担较大份额的合作方出现,合作就能促成。除了经济公平,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