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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善治”理念转化为政府管理方式的路径探析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尚亚辉 日期:2017-09-06 15:49:00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如何实现政府从简单的“治理”到高层次“善治”的转变将不仅直接影响转型机制的最终构建,还涉及改革利益全民共享理念的最终落实。那么,何为“善治”?在新时期“善治”的基本内涵又是否伴随时代变迁而发生变化呢?如何才能真正通过对治理行为的改善而实现“善治”?这就涉及新时期对“善治”内涵的新解析。
  一、新时期“善治”内涵的转变
  从“善治”的本意来看,其所强调的是管理过程与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统一,是政府自我更新与完善的高端产物,其本质在于实现政府、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共同管理,是对“一言堂”式的官僚治理方式的舍弃。它要求政府治理过程必须是公开、透明的,治理方式必须是民主的,管理人员必须秉持法治的基本理念,最终实现领导者与民众间相互尊重、相互制约和相互信赖的和谐关系。伴随改革开放的持续推进和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入,利益共享机制的缺失使得民众在无法公平享受改革红利的同时,还必须承受改革带来的冲击,这加剧了社会冲突与矛盾的爆发,也直接危及政府的公信力。结合当前我国社会现实以及所面临的新冲突,有必要对“善治”的内涵进行更深入的解读,并在此基础上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不断完善政府治理机制。
  (一)“勤政”+“分权”
  “善治”强调管理过程与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同步实现,涉及利益的获取,就必然与治理效率相关。治理效率既指领导行为发生的高效性,也同样重视行为的最终效果,两者均达到最优才能真正确保治理效率的提升。现实中不乏勤政爱民的一把手,其对于涉及党和人民的事没有丝毫马虎或搪塞态度,但最终并未赢得党和人民的赞赏,这在于当行政事权不分巨细集于一把手一身时,若其无法确保面面俱到,那么些许的失误就可能引发管理不到位、引导不合理,进而招致群众的不满,使其治理效率大打折扣。强调治理向“善治”的跃升,就必然首先涉及对管理低效行为的改变,这就要求领导者必须首先勤政爱民,这是确保其行为主动性、高效性的基础,但仅有个体自主的参与欲望还远远不够,还必须适当分权,即将集中于一人的权力根据事务处理流程进行合理分配,基于个体高效办事的外在权力保障,尤其是对民众参与治理激情的激发,使政府从不该涉入的领域主动退出,将这些领域的治理权还给民众,给予其一定的权力,这将有助于破除“全能政府”的迷局。
  (二)“实权”+“公共服务”
  治理行为的真正发生来自领导者个体行为的最终实施,能否将党的治国理念、相关政策落实到具体的领导行为中,将直接关系民众利益的最终获取。给予领导者影响和指挥其他社会民众或配置资源的强制性力量,就是赋予其真正的治理权力,即所谓的“实权”。但事实上,“实权”的本质为何?它所真正代表的是对社会民众的服务责任,领导者应该意识到权力的赋予只是形式,党和国家所真正关注的是权力运用后对民众利益的影响,能否真正履行相应的责任,能否真正为人民谋福利,这才是权力获取者所应真正关注的焦点。“善治”所强调的领导者与民众共同参与治理,其本质就在于实现治理行为的开放性和实效性,对于掌握“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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