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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善治”理念转化为政府管理方式的路径探析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尚亚辉 日期:2017-09-06 15:49:00
的领导者而言,其所应实现的就是权力运用与公共服务的结合、领导者引导与民众参与的结合,既通过服务民众给予其一定的话语权以弥补因公权力退出而留下的空白,又在彼此的持续交流中实现官民互动。
  (三)“对上负责”+“多元评价”
  治理效果的评价直接关系领导者具体行为的开展,设置何种评价体系和具体指标,就会间接引导具体行为实施的关注点。在官僚制下,评价的关键在于领导者在实施领导行为时所投入的资源量及个体的主观努力程度,这就会直接导致领导者在行为实施中过分关注前期资源和精力的投入,而无视资源使用的效果。在这种典型的“对上负责”评价体制下,真正应该被关注的民众利益因为不涉及考核而被忽略,所导致的后果自然是治理效果低下。“善治”强调的重点之一就是民众利益的最大获取,这就必然要求改变落后的“对上负责”评价体制,代之以综合了民众利益获取的多元性评价体系,即将资源的使用过程与使用效果进行综合考核,通过对“投入”与“产出”的对比判断来提升治理的效率。
  (四)“多元性公平”+“权益共享”
  治理行为发生的最终目标在于实现组织的有序、高效运转,这要求首先实现对组织中所有民众参与积极性与主动性的有效激发,这就必须使民众能在行为付出后适时享受到相应的回报,既包含具体的物质利益,也涉及无形的权利获取。在治理的最高阶段“善治”下所要实现的正是对民众利益的充分满足,它要求政府必须能真正代表民众,通过科学手段使资源的使用潜力得到充分发挥,进而实现民众利益的最大化获取和公平享受。这就要求政府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首先,必须确保所任用的官员是经过公平选拔的适用人才,确实能够对党和国家政策进行正确解读,并将其体现于自我具体的行为中,能够将公共资源用于公共事务而非公权私用。其次,对于治理行为实施后所取得的收益,政府要做到通过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进行收益分配。再次,在完善治理行为的过程中,要关注经济利益与司法间的关系处理,要确保公平正义秩序得到有效维护。最后,完善治理行为必须确保民众参与权的公平获取,既要实现对民众参与激情的有效激发,又要提供民众激情充分释放的外部环境。
  (五)“立规”+“践诺”
  政府治理行为能否被广大民众接受和认可的一个关键点,就在于其所实施的相关政策能否真正落到实处,能否真正在执行后产生预期的效果。政策制定得再好,若无有效的推行措施,也只会使民众感觉政府无所作为。因此,立规之后的切实践诺是新时期“善治”政府的核心内涵之一,是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落到实处的关键所在。这就意味着,一方面,政府必须确保自我所制定的法律、政策具有长期性,以增强民众对政府政策权威性、稳定性的认可,这也有助于避免个人意志对政策的影响;另一方面,领导者一旦出现违规、违纪的行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存在任何例外。因为超越法律的特殊行为的存在会进一步加深“人治”的观念,这是“善治”所绝对不允许的。
  二、实现“善治”的策略选择
  (一)以责任性价值取向为基本理念,构建“有限政府”
  对于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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