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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官怒”的现实表现及破解之策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陈茂先 日期:2016-09-12 15:34:24
  “官怒”是指具有权力的公职人员在工作或者非工作期间,因内在或外在原因,在面对正常或者非正常状况时采取的非理性、非常规、非合法的处理方法、措施、状态或结果。从一般意义上讲,人人都有喜怒哀乐的权利和自由,但是作为掌握公权力的官员,其怒发冲冠往往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一、“官怒”的表现及危害
  “官怒”的表现多种多样。一是对上抱怨型。有的官员总是觉得上级对自己安排不公、使用不当、提拔不及时,经常抱怨和发牢骚,甚至对上级发动人身攻击。二是同僚互斗型。有的官员因利益、价值观或者突发事件,在单位与同僚发生直接冲突,甚至造成相互伤害。三是粗暴对民型。有的官员因不如意、不称心或者在特殊时期情绪失控,对群众出言不逊、破口大骂甚至拳打脚踢,造成恶劣影响。四是草率对己型。有的官员因为一时想不通而采取了极端的自残方式,伤害身体甚至草草结束生命,既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表现,更是对家庭和社会不负责任的表现。五是拍屁股走人型。有的官员面对工作中的委屈或挫折,不是百折不挠、任劳任怨,而是采取粗暴辞职、突然隐身、溜之大吉等不恰当做法。六是工作不问型。有的官员因为一时愿望没有实现、一事诉求没有获得“批准”,采取对工作不管不问、放手不管的偏激做法。
  “官怒”因为其主体——领导干部的特殊性而影响巨大,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一是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二是会影响党和人民的事业,三是会导致干群关系紧张,四是会使家庭遭受打击,五是会造成干部信心动摇。这些不良影响如不及时消除,将会对社会心态产生强烈的破坏性冲击,因此必须加以重视和解决。
  二、“官怒”的破解之策
  “官怒”直接来看是官员的个人行为,实际上却是社会、家庭、组织、制度、法律法规等多因素共同作用之果。因此,破解“官怒”须采取综合的立体化措施,为官员科学做事、健康做人提供有力保障。
  (一)社会破解之策
  官员也是社会的普通成员,社会环境会对官员行为产生重要影响。社会环境包容、平和与理性是官员科学为官、健康为官的重要保障。
  防止社会恶性情绪无限放大。当前,有相当一部分针对官员的社会情绪有失公正,如果不能及时疏导这种社会情绪,会造成官员心理被摧毁后的报复性发怒。当前,要通过合理的公共宣传、官员队伍形象再造、腐败分子及时清除等,让社会公众对官员群体有理性的分析和评价,避免社会情绪与官员群体的非理性对抗,最大限度地避免因社会情绪不公而激发“官怒”。
  防止舆论导向的无限偏颇。由于一部分官员的不冷静、不理智行为激怒了媒体,导致媒体对官员印象的“负面定格”,从而引起官员在应对媒体采访、处理突发事件中产生新的过激行为。当前,要建立官员与新闻媒体的交流和沟通机制,防止媒体直接或者间接的官员事件报道有失公正,防止“官怒”与“媒体之怒”的恶性循环。
  防止媒体对官员恶意中伤。在自媒体时代,一些人为了个人目的而通过“实名举报”方式揭露“黑暗”。当然,有一些揭露的是真黑暗,但也有编造的“黑暗”。有的官员在“被黑”后无法“自清”,又得不到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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