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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领导干部权力的隐性影响力与提升要素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谭 建
日期:2016-07-12 18:04:52
组织内领导者的权力影响力形态有显性和隐性之分。所谓显性影响力(亦可称为显性权力),主要表现为一种控制力,是代表国家意志的法律授予领导者对特定资源的支配权,存在原则规定性,是利益诉求的强制力保障,这种力量的作用时间范围为合法任期,在任期结束后会自然消失,下级的应对行为表征为服从;所谓隐性影响力(因为它形式上仍然对被领导者有一种外力作用,亦可称为隐性权力),是由领导者本身的特质决定的,表现为在法律规定权力之外的对权力客体的影响力,它源于任期内,但其影响时限却不随任期的结束而终止,而是将对下级和整个组织产生长久影响。这种影响力是下级的一种主观体验,是对权力的一种综合的心理印象,间接影响着组织的运行和决策的执行,下级的应对行为表征为信服。本文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执政宗旨和原则的角度出发,说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党的领导干部在作为权力主体有效发挥其显性权力的同时,应更加注重提升权力的隐性影响力,这是权力表现形式由强制型向服务性转变的内在要求,也是民主法治的建设导向。
一、领导干部提升权力隐性影响力的现实逻辑
首先,如上文所述,显性权力的运用都有强制力作为后盾,它是一种以外推力的形式发挥作用的强制控制力,是实现政治目的的根本保证,这种以强制力为后盾的权力使得它的拥有者具有凌驾于他人之上、滥用权力的可能。在现实社会中,虽然社会主义制度规定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是由于权力拥有者对领导角色的认识、对人民的权力主体性认识存在偏差,部分领导者还把权力视为一种特定的力量制约关系,这就在组织内客观上形成一种对下级天然的带有领导者主观色彩的合法奖励权和惩罚权。又由于在显性权力框架下的行为规则是“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表面上要求被领导者按部就班,对权力拥有者要绝对服从,这对被领导者来说是一种被动的压抑性心理体验,这就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被领导者的主动性,使得组织内决策的执行显得僵化,失去决策执行的活力。再者,如果权力拥有者过分地使用显性权力,下级执行者往往畏于上级的“合法惩罚权”而不敢多言,就容易使组织内形成一种独断专行的决策模式,权力的监督力量会被削弱或消除,从某种程度上也助长了权力拥有者的腐化倾向。
其次,在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下,权力对人民实行强制力的基础已经被消除,这就要求在组织内要严格执行社会主义民主集中制,组织内外的权力运行要更加突出服务功能。如,上级为下级提供良好的决策执行环境,解除下级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发挥下级的主观能动性,使决策执行灵活有序、高效实际;权力拥有者全心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人民群众创造开明的政治环境;在组织内要能形成一种上下齐心、群策群力的行为模式,在组织外要与人民群众形成同舟共济、万众一心的实践状态等。这就要求社会主义的权力运行不能只强调服从,也要注重来自决策执行者和被领导者的主观上的信服。如前文所述,信服也是对权力的一种主观体验和行为反应,不同之处在于,服从是基于对权力的畏惧,是一种被动的体验和反应,而信服是下级或被领导者基于对权力拥有者的敬仰、尊重、爱戴等情感而产生的一种心理活动,与服从的压抑状态不同,信服的心理机制是一种愉悦的主观体验和精神冲动,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