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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官二代”违规提升对官场帮派形成的影响及遏制途径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宋 涛 日期:2015-09-21 16:13:39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腐败如何产生,如何在组织体系中扩散,对官场帮派活动的形成又会产生什么影响,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近年发生了多起“官二代”违规提升而受到问责的案例。在这些案例中,“官二代”的父辈官员利用职权与影响,操纵组织体系中多人参与违规活动,已经形成了帮派活动的雏形或者为帮派活动的“发芽”提供了土壤。本文以2012年以来发生的4起“官二代”违规提升而受到问责的案例为研究对象,对上述问题予以剖析。
  一、“官二代”违规提升中的小团体活动为官场帮派形成雏形提供了条件
  “官二代”违规提升现象,是指官员在自己的子女不符合晋升条件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职权与影响,迫使组织体系中其他官员与干部一起参与到说情、造假等活动中,最终使得其子女违规获得提升。由此可见,私利驱使,是“官二代”违规提升现象产生的直接动因。2012年以来,4起“官二代”违规提升的事件都具有上述特征(见表1)。父辈官员操纵的小团体活动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小团体违规活动时间持续较长。在上述4起事件中,父辈官员利用职权为子女违规安排工作与晋升的活动时间都在一年半以上。其中,时间最长的是“湖南省石门县委副书记火箭提拔事件”。在这起事件中,常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本之为了女儿刘琼的工作安排及晋升,从1997年到2009年,在长达12年的时间内持续在当地进行违规活动。根据公布的调查结果,刘琼的违规行为有:1997年9月至1999年7月在湖南财经学院成教大专班脱产学习,学习期间违规转正定级;2002年11月至2007年3月先后挂职担任常德市桃源县浯溪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党委书记,挂职期间违规提拔任用;2009年11月挂职担任石门县委副书记,不符合有关文件规定。
  二是小团体违规活动对象涉及的部门及人员较多。在这4起事件中,“官二代”从学校毕业到违规安排工作及晋升,一般都经历过多个部门,既涉及一般党政机关部门的人事工作安排,又与组织部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联系在一起,因而其父辈官员在小团体违规活动中,将各级领导干部与工作人员卷入其中。如在“江西省鹰潭团市委书记造假骗官事件”中,曾任景德镇市委书记、江西省发改委主任、江西省政协副主席的许爱民,为了其女婿徐楷的晋升,频繁操纵相关部门领导及人员。2005年6月,徐楷从南昌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随后被江西省委组织部录用为选调生,安排到江西景德镇市浮梁县洪源镇担任副镇长,由此开启仕途。此时,许爱民正是景德镇市委书记。此后,在许爱民活动及操纵下,徐楷被跨省、跨市提拔调动,上下腾挪,从2005年6月到2012年12月,不到8年历经了7个单位9个岗位,具体为:江西省浮梁县洪源镇副镇长,江西省景德镇市人事局主任科员,景德镇市人事局专家服务中心主任,景德镇市人事局职称科科长,安徽省合肥团市委副书记,合肥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江西省鹰潭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江西省贵溪市委副书记,鹰潭团市委书记。
  三是小团体违规活动内容涉及资格或档案造假。在这4起事件中,涉案的“官二代”在工作安排及晋升中都存在资格造假问题。经相关组织部门事后调查确定,王茜工作年限不符合提拔的任职资格,常骏生身份不符合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及参加干部公选资格,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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