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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领导干部用权法治化的现实障碍及破解思路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牛庭伟 日期:2015-05-02 14:16:49
  法是治国之重器,而持此重器的各级领导者能否学会和适应在法治约束下自觉习惯地规范用权,对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进程起着关键作用。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提到了党执政以来前所未有的高度——关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关乎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国梦,这无疑对各级领导者的法治思维、法治习惯和法治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影响领导干部用权法治化的现实障碍
  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人治传统的国家,封建专制政治的惯性思维迄今仍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新中国成立以来,法治与人治的博弈和对决从未间断过,但人治始终雄踞上风。时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虽已建成,全民也经过了六轮“普法”宣传教育,但有法制不等于有法治,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人治思想残余依旧根深蒂固,阴魂不散。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缺乏宪法法律权限不能突破、法律底线红线不能逾越的牢固观念,对宪法法律缺乏敬畏之心,更没有把依法依规用权行令作为一种思维方式、行为准则和生活习惯,“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有悖于法治精神的言行时有所见,损害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也在消解着执政党的政治威望和社会声誉。其现实障碍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思想障碍。一直以来,“领导说了算”,“领导说的话就是金科玉律,领导做的事就要不容置疑”,“领导绝对高明,领导就是权威”,“领导的意思就是法律的意思”等社会怪现象和潜规则大行其道,“朕即王法,王法即朕”的文化传统和历史惯性无比强大,这些封建王权思想文化残余对各级官员尤其是一把手的用权思维和工作作风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一些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目无法纪、狂妄自大、徇私枉法、知法犯法现象屡见不鲜。他们缺乏在法治约束下想问题、订规划、做决策、办事情、受监督的习惯,处理问题时喜欢自以为是,自命不凡,认为“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没事就是本事”。工作方法偏离法治轨道,行事风格有悖于法治精神。
  二是体制障碍。按理说,在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后,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要适应角色转换后所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就应当自觉地从旧的“游戏规则”和旧法统的破坏者转变为新的“游戏规则”和新法统的制定者与守护者,使新的“游戏规则”和新法统得到官民的一致信服和自觉遵循。然而,由于长期以来受党内极左错误思潮的干扰和破坏,加之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体制、干部监督制约体制、权力运行规范机制以及责任追究问责机制等方面存在缺陷和不足,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滥权专权下的干部违法违规现象层出不穷,“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甚至成为少数官员目空一切、狂傲不羁的权力宣言。一些领导干部视自己为法外之身,视自己掌控下的“一亩三分地”为法外之地。一些党政和国企一把手的权力几乎大无边际,成为一手遮天、一言九鼎的“土皇帝”和“土霸王”,横行无忌,为所欲为,恣意破坏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与尊严,权力失控下的枉法和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此外,吏治腐败导致“有志不如有人”“会干事不如会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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