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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领导干部用权法治化的现实障碍及破解思路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牛庭伟
日期:2015-05-02 14:16:49
的价值取向,促使其情系民众,夙夜在公。
(三)控权法治化是保障领导干部规范用权的关键制约环节
任何权力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原则应当涵盖干部权力行使的所有领域,适用于大大小小所有官员。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实现控权法治化,就必须厘清权力边界,厉行权力问责。具体来讲:一要严把决策关口。坚持依法决策,重大行政决策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做出,严格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决策失误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杜绝出现“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无责化倾向,促进行政决策法治化。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使各级领导者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二要确保各级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监察权,决不允许任何领导干部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不行使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不干预不能干预的事情。真正使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成为衡量各级领导者的一种硬标准、硬要求、硬约束。三要使各级领导者牢固树立实体公正和程序正当的观念。程序正当是实体公正的前提和基础,只有严格遵循法定的方式和步骤,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取得的结果公平正义。领导者绝不能在项目审批、工程建设时绕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规划布局、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刚性审查环节。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健全并落实各项决策程序、执行程序、监督程序,以程序公正保证实体公正。四要使各级领导者牢固树立用权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大力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并加强党内、人大、民主、行政、司法、审计、社会、舆论“八监督”制度建设,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自觉用法律厘清权力边界,用法律约束权力行使。五要严惩权力腐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唯有如此,才能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作者单位:中共宁夏固原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 王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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