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4年第3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领导前沿

“吃空饷”现象的类型、原因及解决对策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楚国良 日期:2013-09-26 17:57:30
  随着网络的发展,公众监督意识的增强,“吃空饷”现象被不断曝光,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声誉。“吃空饷”问题事关编制、财政、考核、问责等多个环节,涉及人事、民政、审计、劳动保障等多个部门,亟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并针对性地探寻有效的解决措施。
  一、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吃空饷”的主要形式
  1.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不在岗。这里面又分三种情况:一是只拿工资不上班。人事工资关系挂在单位,自己则经营生意。二是不上班拿部分工资。有些公职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或别处有更实惠的岗位、更好的发展前途(比如在职脱产攻读硕士、博士),但又下不了决心丢掉现在这个饭碗,就与单位私下协商,将自己的工资按一定比例分开,单位与个人各取其中一部分。三是不上班工资让别人拿。自己停薪留职,别处高就,单位扣留工资,或充当办公经费,或将这些钱拿来另聘人员,或将这些钱私分。
  2.人已死亡却不及时注销。人已去世多时,家属出于私心却迟迟不向单位报亡故,或单位已知晓,但未向人事、财政和社保部门报减员,一拖少则几个月,多则达数年。这些部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依然向个人账户划拨工资,造成财政资金流失。
  3.人已调出但未停发工资。人已调入其他单位或外地,但迟迟不转工资关系,不到编制部门办理退编手续,依然享受着原单位的工资或拿着双份工资,造成工资重发现象。
  4.人已被判刑但工资未停发。一些原公职人员已受刑入狱多年,其所在单位却因不见刑事判决书(按法律规定,法院判决书不送达刑事犯罪人所在单位),迟迟不能办理开除手续,使这些人客观上仍然享受在职的待遇。
  二、“吃空饷”现象产生的原因
  “吃空饷”既然是法不容、理不容、人民群众不容,为什么还能够广泛存在呢?主要有七个方面的原因。
  1.“土政策”的偏差。一些地方党委政府或为博取“精兵简政”的政绩而允许“提前离岗”,或为照顾领导干部亲属而虚设岗位,或为招商引资而鼓励干部职工“带薪下海”等,都是些“土政策”。“土政策”导致的“吃空饷”,特点就是人多面广、貌似合法,但同样会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损害社会公平正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
  2.特权思想作怪。有的领导干部崇尚“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趁着在位期间,把自己的亲属甚至朋友安排在某个单位,吃一份“皇粮”。当然,有的亲属能够和其他干部职工一样遵章守纪、正常上班。但是,也有的亲属却因缺乏相应岗位的工作能力而不正常上班,堂而皇之地“吃空饷”。
  3.监督机制不硬。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本来有严格的程序和规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要领导发话,一切关卡都成了绿灯,所有的监督机制、选人程序都成了摆设。领导的话就是“圣旨”,领导的指示就是“发饷”的依据,那些监督机制形同摆设。
  4.查处打击不力。很多“吃空饷”现象在单位、在社会上都不是什么秘密,甚至被多次举报、多人举报。对于“吃空饷”者,有关管理部门、执法机关也并不是不知道、查不出来,但就是不做处理,既没停薪,更没追缴。这种客观上的纵容,就导致了“吃空饷”现象的泛滥,甚至形成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