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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行政精神”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领导科学 日期:2013-08-01 16:16:38

  未来中国改革,重在建立“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创新政府”。这五大政府理念是“新行政精神”的基础架构。

  “新行政精神”具体可概括为十大理念。一是法治精神。要依据法律治理行政机关做出的行为而非管制公民的活动。二是理性精神。要在不同价值之间找到各自的分量,对不同的行政管理方式做出必要的选择。三是契约精神。政府、公务人员只有做到“言必信、行必果”,方能赢得民心,成就大业。四是公信精神。要维护政府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促进新媒体时代社会的沟通能力。五是程序精神。公务人员要不断完善行政程序,将行政活动纳入到法制的轨道上来。六是服务精神。公务人员要有新的服务精神,真正拥有公仆的心态,根据环境需要不断创新服务、协调发展服务。七是创新精神。建设创新型政府不仅要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还要进行全方位的创新。八是责任精神。只要为政者在位,就应具有新的责任精神,勇于担起责任。九是阳光精神。公务人员要经得起检验首先要敢于“晒”出自己,用事实证明自己的清正、廉洁、高效、公正。十是廉洁精神。走向廉政要从转变公务人员的为官动机、态度开始。
  (摘自2013年6月24日《北京日报·理论周刊》,路大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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