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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领导干部人际关系冲突的化解之道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刘东杰 张长立 日期:2013-05-31 16:23:57
  人际关系冲突,简单而言是指人际关系不和谐的现象。这种冲突可能表现为显性的,如争吵,也可能表现为隐性的,如心存嫌隙。无论哪种冲突,最终都可能导致双方交往的不和谐。领导干部的人际关系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因职业而起的人际关系,这多是工作间人际关系;因身份性质而起的人际关系,这多是“官本位”观念影响下,被异化的人际关系;因感情、交往、伦理等需要而起的人际关系,这多是人之为人要处理的人际关系。领导干部的人际关系冲突也分布在这三个领域。领导干部因职业与身份的特殊性,往往要处理比普通公众更为复杂的人际关系,稍有不慎就会带来人际之间的冲突。那么,遇到人际关系冲突又当如何化解呢?这是领导工作中应当重点思考的问题。
  一、确立正确的利益观
  1.正确的利益观使领导干部对价值冲突更具包容性。在工作中,领导干部应从公共利益的高度出发,容忍工作中不同价值观的冲突和不同观念的交锋,而不是把权力视为权威,认为谁的权力大谁就是权威。比如,现实中,很多公共问题具有复杂性,且可行的解决方案也是多元的,因此,在面临某一公共问题时,应当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综合评议各种政策方案,不唯上,也不轻下。在上级领导对自己的方案不赞同时,应首先对自己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进行重新审视,在确定自己的方案科学可行时,可以不厌其烦地、有策略性地向上级领导建言,而不是在领导否决后抱有私怨,激化与上级领导的冲突;在下级与自己据理力争时,也不应将这一行为视为对自己领导权威的冒犯,而对其心怀芥蒂,而应从工作的角度重新审视自己的观点,在确定自己无误时,应摆出充分的证据让下级信服,而不是一味地以命令迫使其服从。若在审视中发现自己的观点不妥时,也应虚怀若谷地加以承认,并积极研究下级的建议。要做到对各种相互冲突的价值观和不同观点的包容,是需要有正确的利益观作为基础的。只有确立了正确的利益观,才有可能在公共问题上站在公共利益的立场上,以客观、理性而不是携带私欲的、主观的、非理性的观点看待价值观和观念的冲突。
  2.正确的利益观是对领导干部自我利益追求的良好规范。领导干部追求合法合理的自我利益理应受到尊重和维护,但因追求自我利益而影响到公共利益增进的行为,则是应当杜绝的。工作中,领导干部可能有加薪、升职、出国考察等与公共利益无法彻底剥离的个人利益。当领导干部过于关注自我利益的满足和追求,甚至使公共利益让位于个人利益时,必将导致其行为“公共性”的丧失。此时,如果上级加以干预,或者下级加以监督,就可能使领导干部产生不满,致使彼此间的人际关系出现不和谐。对于领导干部正常的自我利益追求,上级或下级通常都是会尊重的。当然,也不排除例外,这种情况下也会产生冲突。这种冲突往往可以通过正常的申诉渠道得以解决。从行政伦理的角度来看,公共管理者的首要任务是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个人利益是在公共利益得以保全和增进的前提下得以实现的,因此,工作中个人利益应服从公共利益。如果作为公共管理者的领导干部没有确立这种观念的话,那么肯定会出现上面提到的基于过度追求自我利益而与上下级产生冲突的现象。因此,领导干部必须确立正确的利益观,以此来规范自己的行为选择。
  3.正确的利益观是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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