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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信息公开是公众有序参与公共决策的前提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李朝智 日期:2012-10-29 08:38:01
  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决定了公共政策决策行为和决策目标与其他组织的决策有重要的区别。公共政策决策核心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更突出公共利益。公众有序参与公共决策就是在国家制度和法律框架内,通过自主、理性的方式并遵循一定的合法程序或秩序,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公共决策的过程。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民主参与的基本权利,而知情权是公民有序参与公共决策的基本前提。知情权意味着参与信息的公开与透明,意味着表达途径的公平与平等,意味着监督手段的真实与有效。信息公开透明是公共政策赢得社会认同的必要条件,是公众有序参与公共决策的基本前提,是保证公共政策合法性的重要基础。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契机,掌握好民主参与公共决策的关键环节,对于顺利推动民主政治发展和公民有序参与公共决策、协调社会矛盾和平衡多方利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用信息公开塑造有序参与的信息公信力
  如何处理信息既体现社会最基本的价值,往往也涉及社会治理最困难的层面。信息公信力是政府权威性与影响力的基础。不真实的流言(谣言)是公众有序参与以及政府公信力的大敌,不仅削弱政府公信力,而且极易误导公众参与行为。及时、真实的信息公开是消除流言的制胜法宝。要根除“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政策决策信息观,抓住公众最关心的问题公开透明地发布信息,使政府一次次地赢得公众的信任,并积累越来越多的信任。当每一次政府提供的信息都被证明真实可信时,就会撼动造谣者的信心和基础,也会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的信任度,政府公信力就可以得到更大提升。事实证明,政府官员“说真话的成本要比说假话低得多,将关键事实隐瞒或化大为小在今天一不可能,二不必要”(张颐武:《地方政府说真话比说假话成本低》,《环球时报》2012年7月10日)。政府如果能在第一时间占领“信息高地”,准确公布那些被视为关键的事实与数字,立足于解决问题,坦然面对问题与不足,即使还有人传播流言,其效果也会迅速衰减,流言或谣言最终失去存身之地。同时,政府也能得到公众的理解和认同,树立信息公开的信心,政府工作人员发布真实信息的种种顾虑也可以打消。
  二、用信息公开培养公众的有序参与意识
  首先,公众的参与意识影响其接受信息的方式。非理性参与意识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过激的思维定式形成的极端化态度或情绪化参与方式,对政府公开信息的真实性一律持怀疑态度,并且热衷于道听途说的小道消息和流言(谣言)的传播,缺乏自我判断与理性分析;另一类是对参与持逃避或消极冷漠态度,推崇“权力本位”、“权威崇拜”、“安于现状”、“与世无争”的观念,表面看是对公共利益与自身权益的漠视,实质上也是一种极端化的参与行为。这些都是公民意识与参与心态不成熟的表现,对有序参与的发展危害极大。改变这两类思想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透明的力度,牢牢掌控信息公开的制高点,从制度和机制上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方式。譬如,近年国务院各部委公布“三公经费”正逐步常态化,虽然还有诸多不如意,但“敏感”信息公开透明使公众对行政支出的监督有了一个基本的窗口,不仅回应了公众参与的要求,提高了公众的关注度与参与度,也改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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