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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预防群体性事件与完善基层政治合法性基础探究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李储学 罗 章 日期:2012-08-06 13:55:45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多发,究其原因或者发生的内在机理,一个重要因素是经济社会的发展导致利益分化以及利益结构的调整,必然要求制度和规则的变化,也要求相应的利益组织的出现,即基层组织体系的离异化以及有效渠道的建立,但基层政府的行政观念和思想以及工作方式和方法等都按照既有的惯性前行,没有在制度、组织、渠道、方式和方法等方面来回应这些利益分化所产生的利益诉求,就必然导致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总之,基层政治合法性逐渐流失,造成群众对基层政府不信任,加上制度化程度较低,群众参与的扩大必然会以非常规的方式反映和凸显出来。在此过程中,专家和学者们提出的“生存伦理”、“理性算计”、“为权利而斗争”、“为气而斗争”或者“为底线抗争”等解释模型都从不同的侧面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从不同的场域、不同的条件下,为我们理解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机理提供了一种视角。这些理论和观点为我们全面地把握群体性事件提供了一种可能。
  在对群体性事件内在机理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可以有针对性地、从根本或基础上来预防或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不管是学者们提出的“底层抗争”、“为权利而抗争”、“为气而抗争”还是“边界冲突”,都可以回溯到事件的本源上进行解释和解决,即进行华中科技大学吴毅教授所提倡的“点滴式改革”,采取综合性的措施,不断夯实基层政治合法性基础,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这也是胡锦涛主席所提倡的社会管理创新的题中应有之义,对于和谐社会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
  笔者主张当下基层政府应将注意力合理分配,重视基层政治合法性的社会性、政治性和文化性基础,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经济社会的科学、可持续发展,全面解决经济社会转型所带来的问题和冲突,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具体来说,基层政治合法性基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社会性基础:维护公共利益,实现公平正义
  经过改革开放战略的贯彻实施,我国的经济快速稳定发展,“经济蛋糕”不断做大,如今我们面临着一个“如何分配蛋糕”的问题。如果说从改革开放到本世纪初期间,政府合法性的重要来源在于经济性绩效的不断增长的话,那么,在胡锦涛主席提出的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等新时代话语体系背景下,政府应该扩展自己的合法性来源,即从社会性绩效着手,维护公共利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一)保障底层社会的“生存伦理”
  斯科特认为,农民最基本的行动逻辑在于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农民抗争的主要原因在于“生存伦理”受到了侵害。虽然这一论点并不全面,在具体的场域中受到了限制,但它同样为我们预防群体性事件提供了一些启示,即保障底层社会群众的生存权利和生活条件。
  在我国现行的“压力型体制”的条件下,要改变基层政府“唯经济论”、“以经济论英雄”等过分强调经济性绩效增长的状况,笔者认为应该首先从考核指标上进行改革,建立和完善有关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发展权利的考核体系,克服过于强调经济性绩效考核的弊端。通过考核指标的变革以及相应程序和技术的完善,逐渐突破刚性制度的制约,为制度创新提供基础和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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