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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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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预防群体性事件与完善基层政治合法性基础探究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李储学 罗 章 日期:2012-08-06 13:55:45
群众的智慧,发掘基层群众创造出来的好的实践经验,经过实践验证以后进行推广,然后上升为好的政策或者制度。
  基层政府不仅要建立和完善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还要善于将民主实践中由群众创造出来的好的东西制度化,提高公民参与的有序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防止参与的随意性、对抗性和低效性,尤其是要通过不断提升制度化的水平和程度来适应群众参与的愿望和要求,尽量将意见和矛盾消除在制度可接受的范围内,减少非常规利益表达方式和方法的发生,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从而有效地克服吴毅教授所提出的基层政府“非正式权力的正式运用”与农民“缠闹的政治学”之间“斗智斗勇”的治理实效问题。笔者以为,制度化的方式是实现公民有序参与、基层政府依法(制度)行政的最佳路径,也是走出吴毅教授所言及的基层政府与农民“双输境地”的必然选择。
  三、文化性基础:引导社会舆论,形成健康的公民文化
  基层政治合法性问题涉及的本源问题还是信任问题,即群众对基层政府的认同、信任和支持。我国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即老百姓认为“上级政府是好的,基层政府是不好的”,“上面的政策是好的,下面的政策是不好的”,“上面的官都是好官,下面的官都是昏官”,这些片面甚至错误的认知反映出这样一个问题,即越靠近群众切身利益的地方,权力越容易受到群众的关注和质疑,其结果往往是由于各种事件、舆论、大众传媒的报道等多种力量的合作,使基层政府处于道义上的“弱势地位”,或者如吴毅教授提出的双方权力格局“错置”和官民行为“悖论”。因此,基层政府应该正确引导公众的认知和情感,培养良性的社会舆论氛围,形成健康的公民文化。
  (一)客观公正地公开群体性事件的信息
  现代信息技术和大众传媒的发展,为谣言和一些不准确信息的传播提供了便捷的途径,而处于信息闭塞状态的社会公众,在没有掌握全面准确的信息前宁愿去相信这些报道,根据已有的经验或者只言片语进行推断,结果导致许多负面的效果,甚至远远超出事件本身。笔者认为,基层政府应该提高自身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增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的意识,及时有效地公开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处理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客观公正地予以解释和说明,而不是一味地等待、拖延、掩盖、欺瞒甚至打压。只有开诚布公,才能获得群众的信任,也才能让社会公众了解和掌握正确的信息,形成积极的社会舆论氛围,消除谣言、片面和错误信息发挥作用的土壤。也只有这样,才能为基层政府赢得一个相对宽松、宽容的处理问题的环境,而不是舆论压力的氛围,同时也为群众理性地与基层政府进行对话和协商提供可能。
  (二)培育健康的公民文化
  基层政府应该发挥自身的社会管理职能,积极主动地进行公民文化的宣传和教育,逐渐改变传统文化或者“臣民文化”的不利影响,培育阿尔蒙德所谓的以“参与式政治文化”为主的公民文化。让群众不仅了解自己所拥有的政治权利,如政治参与权利、利益表达权利、监督权利等,还要让群众清楚自己作为社会的一员所应承担的公民义务,以及对自己的行动所担负的责任,从而塑造健全、健康的公民人格,使群众在面对利益冲突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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