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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构建“隐权力”的规避与转化综合机制研究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侯育伶 赵泽洪 日期:2012-08-06 11:52:21

 

  “隐权力”作为正式权力系统以外的另一种权力,从古到今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只不过在不同历史时期表现方式和危害程度有所差别而已。作为政治文化的组成部分,“隐权力”已经沉淀于传统社会,侵蚀到现代文明。对“隐权力”进行综合治理已成为当今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从制度分析视角探讨“隐权力”的产生与存在
  1.“隐权力”与传统制度的共生性
  首先,“隐权力”衍生于传统社会“家国同构”的人情政治中。有秦以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我国社会长期形成的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族制,使国成了家的扩展,家成了国的延伸,家与国不分导致公私权力界限不明,形成了以血缘和地缘支撑、关系与人情交错的半制度化的政治网络。在人情重于理法的关系场中“隐权力”便找到了滋生之地。如古人借“年谊”、“乡谊”、“门谊”等人情资源打通名利之门,正是人情政治中“隐权力”蔓延的历史写照。
  其次,“隐权力”存在于封建官僚体制权力泛化的约束真空里。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使中国建立了世界历史上最严密、最牢固、最长久的官僚体制。一方面权力高度集中在少数皇室贵族手中,另一方面权力又无限延伸,导致大量的权力空白出现,需要其他的非正式权力去填充,于是集权制下的权力泛化现象就出现了,即官员的实权往往和职权不相吻合,从而使“隐权力”在权力泛化留下的约束真空中生生不息。
  再次,“隐权力”活跃于封建政治制度“官吏分离”的利益之争中。中国古代自隋唐以后,官是官,吏是吏,其间壁野分明。“由儒而进者为官,由吏出身者不参官品”。官由朝廷任免,籍在仕版,且按朝廷规定的禄格领取俸禄;吏无正式编制,而其正式权力却直接或间接挤压官员权力,形成官吏之间以权力为核心的利益博弈。“隐权力”在这场旷日持久的较量中经常充当博弈胜败的筹码。
  2.“隐权力”与当代制度的关联性
  “隐权力”并没有随着封建制度的崩溃消失,而是利用现代制度完善过程中的某些缺失在制度边缘或制度空隙中生存下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利用权力调整实行权力潜超越。当代政治制度框架下,权力调整的目标之一是通过对权力结构关系的协调来实现权力之间的分工合作与有效制约。权力调整的目的是划分权力边界,防止权力扩张。但是显性权力被不断限制后,一部分权力就实施了隐蔽超越,重新寻找越权、滥权的地下空间。如公务员招考制度逐步进入法制化,但公职招考作弊内幕却不断升级,“隐权力”作为幕后推手正在某些领域破坏正式的权力结构和权力规则。
  二是利用自由裁量权进行权力扩张。在行政领域内,任何行政行为既要有法可依,又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以满足管理的需要。行政行为法定性与灵活性相互博弈的结果就是自由裁量权范围大小的浮动。这一方面保证了行政行为的时效性,另一方面却为权力的过度自由大开方便之门。“隐权力”借由自由裁量权的边界模糊性谋得生长空间的扩张,进而起到支配正常权力的破坏作用。而权力自由的程度,又取决于“隐权力”的助推之势。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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