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前县市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县市党委是我国县市级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核心,担负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职责。值2011年县市党委集中换届之际,加强县市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问题研究,对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管党治党水平,加强和改进县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县市党委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2006年县市党委换届后,减少了副书记职数,扩大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建立了常委(委员)分工责任制,确实优化了班子结构,解决了班子成员分工重叠造成的问题,使党委班子更趋于民主化、科学化、效能化。但这种新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干部思想认识有偏差。部分同志对常委分工负责制的具体内涵及其运作方式认识不到位,仅仅停留在“减少副书记职数、取消书记办公会”这个层面上。如有的认为换届后只是一个专职副书记代替了几个副书记的工作,其他基本没有改变;有的则认为副书记减少后,书记的权力更集中了,更容易产生个人专断;还有的认为常委分工负责制就是常委直接向书记或常委会负责,这种新的领导体制可能导致副书记被架空。同时,一些基层单位没有及时转变观念,对新的领导体制了解不深,仍习惯于传统的领导体制,影响了常委分工负责制的有效实施。 2.专职副书记职责定位难。按照上级要求,县级党委班子配备的统一模式就是只设一名专职副书记,增加政府副职担任常委的职数。但是,由于目前上级党委对副书记的职责定位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规范,各地一般安排副书记协助书记处理日常事务,或受书记委托负责有关工作。这样定位,有可能带来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各位常委分工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专职副书记可能会“闲起来”;二是专职副书记分管的一些工作成为对其他常委分管工作的一层“过滤”,影响常委分工负责制的实施;三是专职副书记和其他常委一样分工,事实上等同于一般常委,不能体现副书记的重要性。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上下不对口,容易出现“专职不专”的现象,导致副书记实职“虚设”。同时,随着常委领导班子中政府副职的增加,如何在常委分工的基础上界定党政工作职责,避免出现以党代政的现象,这个“度”的把握也需要今后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3.相关制度还不健全。一是沟通协调制度需要进一步规范。在以往的运行机制中,书记办公会对常委会即将作出决定的事项发挥着事前酝酿、协调各方、统一思想的作用。现在缺少书记办公会这样一个缓冲带,如果常委工作独立性不强,大事小事都向书记汇报,加之常委之间也需要书记协调,容易牵扯书记过多精力,影响书记抓大事。再则,过去对涉及面广的工作由副书记协调,受习惯性思维影响,现在的常委特别是新进班子的常委对一些涉及党委、政府其他负责人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很难协调到位,可能产生推诿现象,需要建立健全新的沟通协调机制。二是议事决策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后,常委间的分工更加相对独立,常委直接对书记负责,相互间沟通交流相对减少,有可能出现“各司其职,各唱各调”的现象,如何更好地把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结合起来,科学界定常委个人决定事项和常委会集体决策事项,以更好地贯彻民主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