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前县市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常委一班人的集体智慧,需要进一步探讨。三是监督制衡制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方面,副书记职数减少后,一把手的权力更加集中,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显得尤为紧迫;另一方面,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后,常委们权力的分量也相应在加大,需要进一步合理匹配常委权责分工,加强对其权责运行的监督、制衡和管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地方仍然把书记办公会当做酝酿、决策的必经程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常委会决策质量。因此,需要防止书记办公会的权力膨胀。书记办公会如何在形式上进行改变,以更好地发挥在议事方面酝酿讨论、统一思想的作用,值得认真研究。
4.部分常委能力素质难适应。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后,常委在领导层面的配角作用减弱,主角作用增强,对其主动用权、独当一面、大胆决策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有必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常委尤其是新任常委执政能力和领导素质的培训。 二、完善领导班子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对策和建议 完善县市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必须准确把握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规律,认真吸收以往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发展中完善、在实践中提高,关键要加强组织架构、规范决策、党内监督以及相关配套机制建设。 1.进一步完善县市党委组织架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领导体制上,要深化党委“一个核心、三个党组”的领导体制建设,强化党委常委会在同级党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地位,统筹协调好县人大、政府、政协党组的关系,强化班子整体功能,通过县人大、政府、政协三个党组,把党委的工作意图落实到各个班子的工作安排中,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加强县市党委对地方工作的领导。二是在运行机制上,要突出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党务工作等几个方面,对党委常委进行科学合理分工,实行权责利对等。关键是要对书记、副书记职责进行重新定位,做到“到位不越位,定位不错位”。 2.进一步完善县市党委议事决策机制。一是取消书记办公会。党委的日常事务管理和议事决策是常委会的主要职能,可将书记办公会改为书记碰头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逐步取消书记办公会,同时,建立常委会新的议事决策机制,修改完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议事方式、议事程序及议事要求,确保常委履职有章可循、有制可依。二是强化常委会的议事决策职能。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以后,需要提交常委会决定的事项比以往增加了许多。适应这个变化,有必要适当增加常委会的次数。同时,还要进一步规范常委会召开的程序,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要建立专家咨询及听证会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前要召开专门的专家咨询论证会和社会各界人士听证会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抓好决策调研、民主决策、决策执行和执行监督等环节,提高常委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三是突出全委会的监督作用。在新的体制下,全委会除了履行安排部署本地区今后一定时期内的中心工作,讨论决定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审议和表决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正职和其他重要岗位主要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等职责外,还有一个重要职责是听取和审议常委会阶段性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检查常委会贯彻执行全委会决策的情况,因此,要适当增加全委会次数。要切实发挥全委会的职能作用,确保委员的知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