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备而不用”与“用而不备”悖论的现实解读
编者按 后备干部制度是党和国家进行领导干部队伍梯队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是领导班子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举措。高素质的后备干部队伍可以有效改善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有力增强领导班子的生机与活力。《干部任用条例》明确规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当从后备干部中选拔。”总体来看,目前我国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是健康的、有序的、取得了巨大成就的,但我们也必须承认,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系列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比如后备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高的问题,干部备、用脱节的问题,后备干部考核评价不系统、不规范的问题,一些后备干部的心态需要调整的问题等。凡此种种,都对后备干部选用机制的创新提出了迫切要求。本刊组织的“后备干部选用机制创新”专题研究得到了广大读者、作者的积极响应,本期编发3篇,供读者参考。
后备干部工作在培养党政领导人才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现实中因干部“备而不用”或“用而不备”,使后备干部制度受到一些不应有的质疑。去年年底,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同志就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明确提出“重在培养、同样使用”和“优进绌退、动态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不搞一次选拔定终身。这一新的提法给后备干部工作指明了方向,为破解干部“备而不用”与“用而不备”悖论提供了思路。 一、干部“备而不用”的现实解读 干部“备而不用”是一种客观现象,但不能据此否定后备干部制度,而应用辩证的眼光加以看待。干部“备而不用”的情况大体上可以从正反两方面加以解读。 干部“备而不用”存在合理之处。这是由后备干部制度的特点决定的。一方面,成为后备干部仅是任职的资格条件之一,不是干部选用的必要条件。作为党政领导人才的后备人选,后备干部是一种身份,仍需要组织在干部后备期间作进一步考察。经考察确实优秀的可适时使用,表现平平或表现较差的不被提拔也理所当然,甚或还有可能被淘汰出局。这种情况的“备而不用”正是后备干部制度的特点和魅力所在。另一方面,后备干部具有被选用的可能,但并不必然具有当下被选用的特征。从后备的期限来看,后备干部一般分为近期、中期和长期三类,即便是近期后备干部,在使用上也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而中长期后备干部较长时间不被使用则属正常。然而,此种情况却很可能让一些后备干部产生错觉,认为自己处于“备而不用”境地,应当说这种“远备近用”的心理期望完全没有考虑到这一制度的客观规律和干部任职期限的特点。 干部“备而不用”亦有不妥之处。后备干部制度作为一项具有用人导向性的干部管理制度,一旦“备而不用”,也就失去了激励干部的作用和选拔人才、储备人才的意义。一方面,“备而不用”违背《干部任用条例》的精神。《干部任用条例》明确要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当从后备干部中选拔”,这说明后备干部是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选拔的重点,后备干部如果大规模地“备而不用”显然是不妥的。尤其是近期后备干部,因其数量较少,且经过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一般来说只要符合必要的条件,就应适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