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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社会质量理论:和谐社会建设的新视阈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领导科学 日期:2010-08-12 09:40:06

  随着各级地方政府、各种利益集团不断与民争利,更多的社会矛盾还在产生,在这样的过程中,国家的体制决定了司法机关难以独善其身。司法机关有时候被作为政府工具,在很多问题上不能成为民众讨说法的地方。民众在司法上得不到满意的结果,“下跪”、“上访”、“跳楼”、“自焚”等举动也起不到效果,相反经常被冠以“暴力抗法”、“精神病”等名义殴打、关押、判刑或送进精神病院,最终暴力反抗行为也就油然而生了。

  一个严重的问题是,无论在立法还是在执法的过程中,决策者们其实很少真正去了解、去聆听普通民众的呼声与社会现实的对接,更多是由掌握权力的官员和被操控的学者按照需要和兴趣直接完成,这就为现实中的“守法难”与“执法难”埋下了祸根。有法律学者表示,现实中有法不依和法不责众事实上成为了普遍存在的现象。政府和执法部门往往是等违法问题到了积重难返的时候才开始决定“专项整治”,而这种“从重从快”的“运动式执法”方式使得暴力执法成为可能,暴力抗法往往也就不可避免。

  (原载《领导科学》2010年7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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