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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拆除“政商旋转门”:公务员退出机制的法律原则规约与法律秩序重塑/李春花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李春花
日期:2021-11-23 12:04:58
况下调动其监督积极性,形成社会与政府对“政商旋转门”的监督合力。第四,构建更为严苛的公务员离职违规惩处机制。现阶段对“政商旋转门”的处罚一般是警告与没收经济收入,显然,这种惩罚力度较弱。因此,应提升惩治力度以增强法律威慑力,提高“政商旋转门”成本。在经济责任方面,除没收收入外还需增加额外利益处罚,当然,处罚力度应与离职公务员应承担的责任保持一致。除经济责任外,还要建立“政商旋转门”的刑事责任,对引发严重问题、造成重大破坏的离职公务员进行刑事处罚,从而使得“政商旋转门”的不良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参考文献:
[1]李莉.破解旋转门背后延后利益冲突的香港经验[J].廉政望,2021(3):36-37.
[2]朱启友.新时代公务员管理制度的优化路径:政治性、法治化与科学化:基于对新《公务员法》特征的分析[J].晋中学院学报,2020,37(6):57-63.
责任编辑 史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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