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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五路并进”,实现PPP模式的治理价值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领导科学 日期:2017-11-16 19:15:36
  当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正逐渐被公众认知。我们应坚持以下路径,实现PPP模式的治理价值。
  路径一:构建法制体系。政府应在坚决贯彻中央立法原则与基本政策精神的基础上,充分吸纳各方尤其是PPP实务界人士的建议,实现相关地方立法的科学性、前瞻性、连续性、协调性与可行性。
  路径二:转换政府职能。政府要在宏观管理层面注重运用多重规制维护市场秩序,实现公共资源的正义分配;在微观项目层面建立激励相容的监管机制,以防控风险、稳定预期、提升产出效率。
  路径三:坚守契约精神。一些政府给予PPP项目过多、不切实际甚至是违法违规的担保;对PPP的风险预先识别、合理分配工作马虎应对。对此类现象,我们应着力避免,并加强监督问责。
  路径四:培育合作文化。政府应当在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互统一等原则基础上,设计、建立能够容纳各方利益诉求的利益共享机制,进而培育出有利于社会治理目标实现的合作文化。
  路径五:坚持信息公开。当前,PPP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障碍。比如,某些内部信息公开过度可能会对未上市的项目公司的运作产生不利影响,相对静止的公开信息无法实时反映长期合作项目的动态变化特征。政府要进一步确保PPP信息公开的真实性、科学性、动态性、安全性与有效性。
  (摘自2017年10月10日《湖南日报》,潘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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