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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从改革的视角看“政府公信力”问题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杭泰斌 日期:2017-06-12 16:11:23
奶粉”事件以及“假疫苗”事件等公共卫生事件中,暴露出政府公信力建设的一大问题:政府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形成了固有的思维模式和处理方法,即隐瞒、否认事实的掩盖策略,企图利用问题解决上的先决优势,把事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稳定压倒一切”成了处理群体性事件的“经验”,偏离了其提出时的初衷。这是传统的舆情观念乃至执政方式沿袭下来的惯性思维,亟须做出改革。
  在关系国民生活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领域,如食品、医疗、教育等方面,政府是作为监督者和担保者的姿态出现的。“正规”“安全”“放心”等标准体系代表的正是政府部门的认证和担保,其信誉显然是和政府的公信力联系在一起的。在这些“认证”丧失信誉之后,损害的当然也是政府的公信力。公众的怀疑也就在政府这样不作为、乱作为的怪圈之中不断滋长。
  在政府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当事人时,由他们出面进行调查、评估、定性和解释已经难以保证事件的客观真实性,在普通民众看来,这是推卸责任的敷衍行为。当监督人、被监督人源出一方时,从逻辑上是说不过去的。所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一定要克服恐惧、畏惧大众视线的心理,从逻辑上保证事态发布的公正性,即引入第三方的讨论、论证,创造一个透明、公开的舆论监督环境,从容、自信地处理群体性事件,这才是重塑公信力需要具备的正常心态。
  随着多层次、宽领域的信息化社会的建成,网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热情空前高涨,多样化的信息传播途径也使得网民接受信息时变得更加审慎和理性。因此,只有当政府与群众拥有一致的表达权时,民众的反映才会真正得到正确的理解。例如,2007年的重庆“钉子户”事件。在该事件发生过程中,重庆地方政府始终与网络互动区域处于同步发布状态,和网民形成了良性的互动交流,彼此都更进一步地了解到对方的诉求,最终事态得以和平解决。这是正确处理和引导舆情的成功案例。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将互联网反应能力作为对维稳工作者的重要要求,加以培养和提高。
  在社会改革领域,政治改革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在广度和深度方面没有新的突破,不能实现由改革带动实际,再由实际反馈进行新的改革,从而形成一个良好的循环互动的话,也是不行的。“政府公信力”正是在一次次面对群体性事件的果断处理和妥善善后的过程中树立起来的。
  三、改革之效:“政府公信力”的维护
  美国经济和社会学家曼瑟尔?奥尔森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中认为:“各种社会组织采取集体行动的目标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是争取重新分配财富,而不是为了增加总的产出——换句话说,他们都是‘分利集团’。”因此,各利益集团都会为了利益而展开分利竞争,通过各种“院外活动”影响政府决策。确实,利益集团的存在,决定了改革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那么,如何维护既有的“政府公信力”,巩固政治体制改革的成效,就成为最基本的问题。
  马克思认为,改革是同一种社会形态发展过程中的量变,是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和完善自己建立的社会制度在社会各个领域采取的革新举措。它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社会基本矛盾、促进生产力发展,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有效途径和手段。更为关键的一点是,它是基本矛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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