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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基层换届中不同类别干部的选用与保障机制探析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李启旺
日期:2017-04-25 15:41:24
、更受群众欢迎,进入工作角色也会更快更准。但由于受条件、视野的限制,有些基层干部也存在着知识面不宽,协调能力、创新能力、政策解读能力不强的问题。从机关选任的干部大多学历较高,有较为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对工作严谨认真,讲究程序和规则,对党的大政方针的解读和理解力较强,但也存在着对基层不够熟悉、容易脱离实际、工作的灵活性不强、缺乏做群众思想工作的经验等方面的不足。因此,在配备基层领导班子成员时应同时考虑基层和机关两方面的人才,实现基层领导班子两种特质兼备,这样既可以优化基层领导班子结构,增强基层干部的活力,又能形成基层和机关干部在工作、特质上的优势互补,还能让干部的整体水平、工作经验得到全方位的提升,有利于干部成长,有利于基层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
四、基层干部选用应考察与监督并重,用“监督为先”保证干部选用的公正公信
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直接影响到干部队伍素质的优劣,也影响到党委、政府的公信力。组织部门对干部选用的考察和纪检机关对干部选用的监督是一体两面,缺一不可。在干部选用上,既要加强组织考察,也要强化事前执纪监督。要通过健全干部选用考察制度,延伸考察链条,完善不同层级基层干部的任用标准,增强考察准确性,努力使组织考察有依据、群众评价有参考。在拟定干部考察提拔人选时,要坚持“监督为先”原则,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先行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经过纪检监察机关“把脉问诊”,核查了解被提名考察人是否存在问题,举报反映的问题是否已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明确的结论性意见,做到凡有疑问或尚未调查清楚的,一律不列为考察提拔对象或暂缓提拔任用。要通过纪检机构对提拔人选廉政勤政、党风党纪、遵章守规、来信来电举报等情况的审查和鉴定,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和“带病提拔”。纪检监察机关还要加大对干部选任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既为基层换届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又为基层干部打造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
五、基层干部选用应优先使用优秀干部,但也要保障犯非主观性错误的干部的合法权益
无论是从事业发展的角度还是从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都需要把优秀、干净的干部用到重要的岗位上,使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优秀干部得到提拔重用。毫无疑问,优秀、干净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的机会更多,但现实工作中,有的基层干部因一些不可控的突发事件或者分管工作出现的一些非主观性错误以及在创新中出现失误而被问责,受到党政纪处分。对这些干部也要辩证看待,绝不能“一棒子打死”。一方面,要分析干部受处分的原因。对于犯非职务性、非主观性错误的干部,在其党政纪处分影响期结束后,组织部门应征求纪检机关意见,及时予以使用,以消除一些干部“多干多错”的负面心理。另一方面,要建立干部干事创业的容错机制。对干部在改革创新工作中因不可抗力或普遍认知的局限性而未达到预期效果,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应在严格区分“敢作为”与“乱作为”的前提下,宽容广大干部在推动改革发展过程中的无意过失,激励干部大胆闯、大胆试,真正为基层干部打造支持创新、保障公平的工作氛围,建立完善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