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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基层追责机制不公、不力、不信的现实表现与完善思路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朱新峰 日期:2016-12-07 15:25:11
创新的名义任意修改相关制度规定,不成熟的创新导致原有的制度被废,而新的制度又不切实际,对工作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即便是一些成熟的制度,在执行中不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往往也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如干部能上能下制度,一些地方以一些不切实际的指标来考核干部,用一些根本完不成的指标来确定干部能上能下,甚至想让谁上就让谁上,本身就是违背科学管理规律的,必然会造成严重影响。
  2.缺乏科学有效的人民民主监督。一是信访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信访制度本是我们特有的一种群众监督机制,但是,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导致信访制度走样,不能够有效起到群众监督的作用。二是公共舆论监督没有得到有效规范落实。公共舆论监督不到位,一些媒体不负责任大搞“人咬狗”新闻以及标题党等的出现,导致公共舆论监督不仅没有起到真正的监督作用,反而可能使事情更加恶化,矛盾更加激化。三是没有真正落实人民民主监督机制。人民民主监督机制是早在著名的“延安窑洞对”中就提出来的一个有效措施,但是,一些地方具体落实不到位,没有真正听取和尊重群众意见,导致上下脱节,群众的意见难以及时有效上传。
  3.干部考核机制不科学、不完善。干部考核机制不科学、不完善,考核走形式,导致人们不顾客观实际,只唯考核指标马首是瞻。即便是对基层工作没有任何作用的事项,只要考核指标中有,就不遗余力地去开展;即便是对基层工作很重要的事项,只要考核指标中没有,就不去理会,任由问题矛盾日益严重。
  4.用人导向出现严重的偏差。用人导向是干部的指挥棒,有什么样的用人导向就会培养出什么样的干部。一段时间以来,组织部门在干部使用标准问题上存在形式主义现象,对于干部的德识问题过于漠视,其结果必然是老实人吃亏,老实人越来越少。
  5.责权利不统一导致基层领导者手足无措。越是基层工作,越要强调责权利相结合、相统一。目前,基层责权利不相统一的现象时有发生。有执法证的不执法,没有执法证的却处在第一线的风口浪尖上。在一些地方,基层干部承担着不该承担的责任,该拥有的权力却被收到上一级的现象十分普遍,这就使处在一线的领导干部缺乏必要的临机决策权,工作中畏首畏尾,不利于工作有效开展。
  6.缺乏公开的申诉渠道,导致责任追究被曲解。目前,看似有许多公开的申诉渠道,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渠道往往都不畅通,群众有意见不知道给谁提、不知道找哪里,甚至一些干部有了问题,也不知道找谁去申诉。责任追究缺乏便捷公开的申诉渠道,犯错误的人没有地方进行申诉,而不公开又使社会上不知道犯错误的干部到底犯了什么错误,不仅达不到教育干部和社会的目的,还可能导致谣言四起,这样就难以建成一个能够自我完善修复的监督体系,责任追究制度就不能够有效落实到位。
  7.不切实际的责任追究可能导致腐败分子集团化。一些不切实际的责任追究条文,导致责任追究出现过分或者过失,一些干部为了不受到追究而采取“抱团过河”的办法。
  三、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的思路
  1.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不是简单地完善相关条文,去做文字游戏。脱离实际的规章制度不仅于事无益,反而可能导致干部在工作中束手束脚。在责任追究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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