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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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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弘扬法治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李庚香 王喜成 日期:2015-03-05 18:09:10
法、怎样做才合法,尤其是在处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资源开发、劳动关系调处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敏感问题时,更要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以法治方式定分止争、断事评案,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第二,要坚持遇事找法。在中国传统的“熟人社会”下,人们习惯于遇事“找熟人”“走关系”,这使得法律往往失去应有的效果并留下诸多后遗症,必须予以破除。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在做决策、处理问题时,必须形成凡事先找法律依据的习惯。有法律依据的,要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没有法律依据的,要看上位法、宪法中有无原则性规定,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按法律基本原理比照处理;法律规则之间有冲突的,按下位法服从于上位法原则,依照法定程序处理。在行为观念上,要秉持对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对公民个人“法不禁止即允许”的法治思想,制约公权,保障人权,使法治成为社会安定有序的压舱石。第三,要坚持解决问题用法。法治是最大的社会公约数。只有在法律框架内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惩治各类犯罪、维护政治安全,才能够最大限度地稳定社会预期、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我们要把守法用法作为开展工作的基本方式,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决不能凭主观愿望解决问题,靠老办法、老习惯解决问题。在解决涉及维权的维稳问题时,要把群众合法合理的利益诉求解决好,这是首要的和最根本的,但也不能一味迁就一些人用“闹”的办法来解决问题,要把所有矛盾的解决、诉求的满足都纳入法律轨道,用法治思维进行解决。第四,要坚持化解矛盾靠法。化解矛盾有多种方式,过去我们在化解矛盾时有不少人为因素和政策性短期行为,从而留下很多后遗症,直到今天都是严重教训。今后在化解矛盾时,我们必须坚持依靠法律办事,对能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矛盾和问题,要严格依据事实、法律,公开公正处理,善于用法律上的事实分清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分清对错,在法律框架内明确权利、界定义务,让群众充分体会公平正义,信服法律权威,为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建设法治文化
  
  法治是一种非人格化权威,需要人们的敬畏和尊崇。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必须以建设法治文化为基础。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体现了有形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设施与无形的法的思想意识的协调统一。建设法治文化,一是要加强法治精神培养。法治精神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集中统一,反映了人们对法律至上、公平正义、权力约束等价值判断的深刻认识和自觉追求。培养法治精神,必须进行广泛深入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长期的学习、训练与培养,使人们形成与法治相适应的理念意识、生活方式与行为习惯,深刻理解法治的刚性要求和实践价值,牢固确立法的权威不容挑战、法的地位不容置疑、法的作用不容削弱的思想,使法律成为制约人们言行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二是要建立法治的核心价值体系。法治文化的最高层面是人们在价值观和态度上对于法治的内在认同和尊崇,从而使法治内化为人们的一种习惯、一种能力、一种素质,成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建设法治文化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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