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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秘书超职能权力的治理思路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刘东杰 日期:2014-09-11 11:18:55
因分不开的。
  三、秘书超职能权力的治理
  1.建立责任连带机制。秘书获取、运用超职能权力,在很大程度上与领导的授意、默许、失察有关,领导应担负起必要的连带责任。要使这种连带责任真正得以落实,就有必要建立健全责任共担的责任连带机制。唯有如此,领导才会有所顾忌,进而严肃对待权力,严厉约束秘书的超职能行为。建立责任连带机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必须保障责任连带机制顺畅运作。责任连带机制绝不能只停留在字面上,或者运作受到人为的非正常干预,这需要建构配套的促动机制,特别是机构外的监督机制,来保障其切实运作起来。二是连带责任必须具备足够的威慑力。当秘书滥用超职能权力带来负面的政治、行政及社会影响时,不应将责任简单地区分为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否则,连带责任的惩罚威慑力将会大打折扣。三是杜绝机制运作的形式化。责任连带机制既要有相应的认定机制,又要有与责任匹配的处罚机制,绝不能形式化责任认定与责任处罚,或者搞虎头蛇尾,重责任认定,而轻责任处罚。
  2.施行秘书周期轮岗制。领导与秘书之间应建立必要的互信,这是顺利开展工作的前提,但这种互信更应该基于正常的工作规范,而不应是私人感情。那么,如何防止互信基础的扩大或者转移?实行领导秘书的周期性轮岗也许是一种有效对策。通过让领导周期性地更换秘书,或者秘书周期性地变换所服务的对象,可有效减少领导与秘书工作外接触的机会,降低其产生私人感情的概率。但运用这一策略之前,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周期到底应该多长?半年抑或是一年?过短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过长又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这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二是秘书与领导基于工作信任关系建立的机制。要让领导与秘书彼此之间在短时期内互信,必须有外在的积极因素的推动,如秘书素养的甄别机制、对不同领导人工作风格的清晰掌握等。领导秘书的周期性轮岗应包括岗内轮换与岗外流动两种。前一种是指秘书周期性地服务于不同领导,而不转换身份;后一种是指由秘书岗转换成非秘书岗。两种轮换各有利弊,应视情况而定。
  3.重塑公共制度理性。对于握有超职能权力的秘书群体,仅有违反制度的惩罚性规定还远远不够,因为这一群体更了解制度与政策,更容易采取应对措施去规避与逃避惩罚,甚至于会出现一种“政策贪污”的现象,使政策服务于特殊利益而非公共利益。获取超职能权力的秘书群体,一旦受到领导的信任与器重,在“靠山”思想的作用下,更容易有恃无恐,不仅会规避不利政策,甚至敢于直接违背政策。要从根本上革除这种现象,使秘书群体对制度理性的尊重由被动变为主动,一次长久的文化心理干预在所难免。一是公共制度的设计应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特征,如高度信息化,以此增强秘书对所服务制度的认同。二是建立秘书的道德甄选机制。秘书工作更应服从于技术理性抑或是价值理性?追求崇高道德的公共职业告诉我们,选择忠诚的成员比选择有能力的成员更为重要,因此,秘书的甄选更应以对公共制度的自觉遵守为依据。三是减缩秘书自由裁量权的范围。秘书作为领导的服务者,应严格遵守自身职业与领导职能权限内的工作要求,以及严格按照既定的工作规程行事,杜绝其个人过多的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的减少可有效地治理秘书个人思想过多地浸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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