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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制度执行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李 拓 童泽林 日期:2014-06-04 15:41:55
,由于制度充当利益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者,其实际上也就成了人们活动和行为方式的激励者。
  3.制度的执行过程就是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过程。虽然制度的不断完善会逐渐形成完整的国家治理体系,从而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基础,但是再好、再完善的制度如果得不到执行,而去盲目谈及治理能力问题,显然只是枉然。因此,现阶段在制定和完善各种制度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在于把已有的制度执行好。从过去的经验来看,现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甚至各行各业,其制度化建设、法制化建设、规范化建设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制度的空白点越来越少,但是制度的执行效果却不甚理想。以反腐倡廉建设为例,可以说监督约束各级官员的制度已经达到了几乎全方位的程度,甚至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但是腐败问题依旧严重。其根本原因在于制定的制度处于沉睡之中,尚未得到执行。如果反腐败的相关制度能够得以执行,想必国家在反腐败方面的治理能力也会得到大幅提升。因此,我们认为制度的执行过程,正是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过程。
  二、制度执行力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
  所谓制度执行力,是指人们执行制度的能力。如何才能培育和提高制度执行力?要着力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1.让制度“活”起来。让制度“活”起来指的是让制度富有生命力,而不是灵活易变。灵活易变的“活”隐含着一种意思,就是不同情况下,看执行制度的人的意思是什么,执行制度的人的意思怎么样,制度也就跟着怎么样。在这个意义上,制度是“活”的,但这种“活”是必须抵制的。让制度“活”起来是指制度真正履行自身的功能,执行制度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不能掺杂领导者个人的因素,无论什么人,在制度面前一律平等,严格执行制度、维护制度。要让制度真正“活”起来,让人民参与制度的制定是基础。因为人民是社会发展的主体,是创造历史的根本动力。制度要“活”起来,应要求在制度的形成过程中有人民的参与,如果只有少数人制定制度,那么无论制定制度的人多么高尚、能力多么强,都会不可避免地出现局限性。全方位监督制度的执行是让制度“活”起来的保证。在很多情况下,制度“活”不起来是由于执行者为了小集团利益而敷衍制度;或因分工不清,难以追究责任;或因领导的个人好恶代替了制度等。所以,制度要“活”起来,不仅需要人民参与制度的制定,还需要人民监督制度的执行。
  2.让制度“聪明”起来。“聪明”的制度是指能够激发人们的创造活力,鼓励人们开拓进取,体现倡导节约社会运行成本、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内耗的科学精神,鼓励向善的社会行为,遏制破坏社会公共道德和损人利己行为的制度。如何才能使制度“聪明”起来?这主要取决于制度的设计。在制度设计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出公平、公正的宗旨,富有正义精神和对社会发展的预见性、前瞻性,保证制度是关注多数人的福祉和利益,以成就为取向而不是以个人感情和恩怨为取向的一系列程序和规定。
  3.让制度公正起来。让制度公正不是简单地拉平、抹平,也不是回到以前的平均主义,而是承认差别,但把差别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制度的公平性在现阶段的中国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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