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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领导特权的理性解读及道德破解路径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潘墨涛 日期:2013-09-11 13:16:19
仰是对于生命意义的理性解读,具有相对稳定性,对个人行为将产生长久的影响。强化领导者严肃的道德信仰,让领导者更加认真地看待道德信仰问题,将对领导者的职业生涯起到深层次的、内在的规范作用,并给予领导者强烈的归属感,避免领导者做出乱用特权等违反道德信仰、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另一方面,人生态度也属于终极信仰层面,严格的人生态度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显得尤为可贵,对于领导者保持道德的生命力有重要作用。当前,社会发展要求公共组织在选官用人时,必须德能并重。重能不重德,风纪必然败坏,能也会成为领导者实现个人私利的工具;重德不重能,则公共事业举步维艰,德也只是徒有空名而已。领导者的思想行为是不断变化发展的,要使领导者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德能并重的发展,保持对道德的长期考量,就需要对领导者的人生态度进行道德化的影响。严肃的人生态度,促使领导者认真对待人生价值的问题,培养严谨的生活态度和工作态度,对人对事保持严谨性和客观性,克服特权行为等随意性较强的“官僚病”。
  2.树立民本的道德信念和公共人格。在个人美德层面,要强化直接影响领导者权力行为的道德因素,使领导者在内心情感层面抵制特权行为的发生。以民为本,即是领导者需要强化的个人美德。“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树立公共组织领导者的“公仆”意识,需将“民本”内化为美德并深入领导者的心灵。从实质上说,公共组织是形成社会公意和实现公共利益的行动主体,人民则是承载着公共利益、创造着社会公意的基本实体,在此之上,民本的道德理念则成为公共组织合法性的基本标准。领导者树立民本的道德信念,最重要的是在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寻找合理平衡,即在工作中“去个人化”,履行实现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职责。在最初入职时,就应当对每个公务人员进行个体人格向公共人格的转化教育,使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工作实践中都将公共人格最大化。领导者尤须如此。只有形成内在的公共人格,方能时刻从公共利益角度看问题,如此,那些领导特权行为也就不会出现了。
  3.建构贯穿道德原则的制度与体制。以道德手段规范和引导领导权力行为,促进领导行为道德化,包括领导者本身道德化和公共行政制度和体制道德化两个向度。个体的道德性是有限的,这便客观上需要外在的制度与体制来维护和扩大个体的道德性。推动外在的制度与体制道德化,要求在制度安排中设计有道德和理性的规则,这些规则将发挥督导和保障的作用,督导领导者不做出类似搞特权等违反道德设计的行为,保证领导者在多元化的社会中形成坚定不移的道德感。在制度安排、体制设置中贯穿道德原则才是领导者权力行为道德化、合理化的最基础工作。唯有重视制度体制的道德化,才能时刻提醒领导者行使权力时保持自律、自重、自省。所以,也可以说,制度体制的道德建设,也即社会交往层面的道德规范建设,是连接领导者终极信仰和个人美德的纽带,是道德理论形成内驱力的关键。克服领导特权行为,制度与体制的道德建设尤为重要。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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