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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领导者如何实现从“青天认知”到“良法认知”的转变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胡赣江 日期:2013-07-22 15:45:28
学习。深厚的法律知识素养是强化法律意识的基础。只有不断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切实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摸清法律红线,知道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从而自觉将权力置于法律的框架内运行。要在舆论上进行引导。媒体要引导全社会在法治意识尤其是规则意识、权利意识、诚信意识、司法权威意识等方面达成共识,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敬畏法律的氛围。要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社会上存在的“托关系”“走后门”“打招呼”等不正之风极大削弱了民众自觉的法治意识。群众在遇到问题的时候不是思考怎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是极力找熟人、找关系。政府要树立这样的威信:依法依规该办能办的事情不找关系、不打招呼该办就要办,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事情找尽关系、打遍招呼不该办也不能办。领导者要做维护法律权威的宣传者和执行者,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杜绝打“擦边球”、搞“下不为例”。
  二、以干部作风建设为关键,进一步增强法治实效。领导者的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认知。领导者施行人治,群众就认为社会是人治社会;领导者厉行法治,群众就认为社会是法治社会。我认为,领导者要处理好这样三种关系:一是公职身份与公民身份的关系。领导者受纳税人的委托和供养为公众服务,虽然握有公权,但身份还是普通公民,不应该享有法律规定外的任何特权。领导者要走出“近则庸、疏则威”的认识误区,时刻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积极融入群众的生活圈,以普通公民标准要求自己,保持亲民近民作风。二是依法办事与行政效率的关系。依法行政需要一定的程序,甚至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但与行政效率并不矛盾。领导者在工作落实中需要快节奏、高效率,但不能片面追求行政效率而忽略必要的听证、监管、审批等环节,违反法定的程序,跨越法律法规的边界。三是主动作为与职能权限的关系。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领导者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问题主动作为,不回避、不懈怠,但只能在权限内行使公权,特别对一些涉法涉诉的社会矛盾,不能乱批条、乱许愿,以免影响司法的独立性,造成政策执行上的不公。
  三、以创新社会管理为抓手,进一步增强法治信心。“青天认知”等于默认了官与民的二元制社会结构模式。在一个不平等、不公平的社会中,普通民众作为统治对象,在社会管理中没有任何主动权,只能被动期盼有清官主事,造福于民。实现“青天认知”向“良法认知”转变,需要领导者充分发挥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增强建设法治社会的信心。首先,要拓展普通群众参政议政的平台。领导者应该通过官方微博、政府论坛、热线电话、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社会管理中热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鼓励群众主动参与政府的各项决策活动,在更大范围倾听民众的声音。同时,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的作用,通过走访接访、议案建议征集等活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其次,要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政府包办的管理模式使得普通民众容易形成强烈的依赖心理和臣民心态,将大量的社会矛盾都推给政府,领导者往往陷入“出力不讨好”的困境。实现良法善治,需要政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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