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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官本位”思想与领导干部的灰色权力观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吴 涛 日期:2013-06-06 15:57:25
自己带来了官运等。于是他们掌权后想方设法去回报他们所感激的人,从而形成灰色的权力观念。其实无论是上级领导的提名,还是组织的考查、批准、任命,都是选拔领导干部的组织程序,只有人民群众才是权力的真正授予者,人民群众的信任才是权力的基石。因此,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感恩于人民,不辜负人民的信任,自觉克服“官本位”思想的影响,摒弃灰色的权力观。
  (二)权力是人民的委托,应奉献于人民
  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权力的授予实质上构成了授权主体与客体的一种政治契约关系。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的授权主体是人民,人民通过宪法和规定的制度把权力委托给领导干部代理行使。那么这种权力实质上是一种公共权力,这种权力是为国家的安全、发展和富强服务的,是为人民的团结、富裕、安宁服务的。换句话说,掌握和行使这种权力,实质上是对人民的一种奉献,是对人民委托的忠诚执行。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干部,必须具备奉献的意识和情怀,自觉摆脱不正确的“官本位”思想和灰色权力观念的束缚,为忠实履行好人民的委托而无私奉献。
  (三)权力是对人民的责任,应服务于人民
  我们现在的一些领导干部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在工作中为了掌权而做官,为了谋利而掌权,这就难免会形成灰色的权力观念。于是在工作中,对待上级他们阿谀奉承,溜须拍马,以达到保权升官之目的;对待下级和群众,他们唯我独尊,不可一世,千方百计用权力谋取灰色利益。这种现象的产生就是因为缺乏对权力责任的认识。在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官权民授,也就意味着权力与责任是对等的,有一分权力就有一分责任,多一分权力就多一分责任。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是掌权者应尽的义务和责任。领导干部不能把为人民服务看成是对人民的“恩惠”,更不能只讲权力,而放弃责任。相反,应该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视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真正让权力在为人民服务中发挥作用,释放能量。
  “官本位”思想有着久远的历史,加之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的过渡期,制度建设尚不完善,因此极容易使领导干部产生灰色的权力观念。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我们国家的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有意识地克服“官本位”思想的影响,摒弃灰色的权力观,认清权力的来源、性质和作用,真正做到执政为民,让权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作者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责任编辑 王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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