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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公职人员“吃空饷”的主要表现与治理对策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戴文华
日期:2013-05-31 16:27:36
规人数11858人,仅26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罚过轻,很难产生威慑力。一些地方在处理“吃空饷”问题上,问责总是集中在“吃空饷”者身上,对于审核、审批人员失职、失察甚至故意庇护的行为却少有追究。惩治不严,违法获得与违法成本不成正比,导致敢于“吃空饷”、乐于“吃空饷”者前赴后继、乐此不疲。
重典惩治“吃空饷”
“吃空饷”者侵吞了大量财政资金,不仅影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形象,影响政府公信力,造成公众“仇官”情绪,还直接挫伤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降低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效能。它不仅危害了社会秩序,更破坏了政治清明,背离了社会公平,助长了不劳而获、以“吃空饷”为荣的不良社会心态。因此,必须重典惩治“吃空饷”这一腐败现象。
一要全面清理。要全民动员,在全国范围内对“吃空饷”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各级党委具体抓,党委一把手为清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编制、财政部门密切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认真监督,发动干部、群众检举揭发,清理工作不留死角,清理结果如实向社会公开。
二要严厉惩处。查处“吃空饷”现象必须“严”字当头,保持“零容忍”。要把查处“吃空饷”与单位一把手的“乌纱帽”挂钩。有“吃空饷”者,就有“发空饷”者,要顺藤摸瓜,重点查处“吃空饷”背后的利益链。“吃空饷”在本质上就是贪污公款,是犯罪行为。对于“吃空饷”者,不仅要求其退还领取的所有薪水和福利,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公职,而且要立案查处,给予法律层面的制裁,更要让那些为个人和单位“吃空饷”提供便利的领导干部受到严厉惩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要积极防控。强化编制、人事、财政工作纪律,严格工资发放审核监管机制。强化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工作衔接,严防财政资金“跑、冒、漏”。建立和完善财政供养人员与薪金对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形成资源信息共享,共同管理。组织、人事、财政部门要健全干部职工动态管理制度,规范编制人员进入程序,按月更新在岗人数、人员信息,公开空编、在编数量及减员情况,着力建立防治“吃空饷”的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及时通报人员增减动态信息,对调整、死亡或离职的人员要及时核销。
四要强化监督。治理“吃空饷”须先“晒编制”。要将行政、事业单位的编制、人数和人员名单、简历、工资在媒体上公开,让人们更迅速、更便捷地获取相关人事、编制、工资信息,让监督的“眼睛”无处不在。要让有监督热情的公众参与到治理过程中来,他们既能监督治理进程,更能助推实现制度治理的全部正义。要建立更多直达上级监管部门的举报途径,公布举报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鼓励干部、群众举报。要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经费公开,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并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和支出的审计力度,不让“吃空饷”的人和事有隐藏之处。要加强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建立严格的行政问责机制,从权力源头上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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