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理论版阅读
更多
领导前沿
“网络扒粪”背后的无奈及出路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徐庭芳 李 明
日期:2013-02-06 16:57:23
以下问题的区分界定: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务公开与党政机密、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法律缺失增加了公众参与舆论监督的成本,不仅无法保障有价值的信息畅通流动,还可能造成网络上假消息泛滥,使得网络舆论监督不能顺利开展。
4.“人肉搜索”导致的隐私侵犯。“人肉搜索”是网络首创的一种搜索方式,是针对事件或者某个人进行深入挖掘的调查方式。它不像传统的搜索方式那样,仅仅依靠某个网络程序或者冰冷的互联网资料库,而是更多地依靠无数的网民亲身参与,让他们在任何一个时间,通过自身的知识、经验、信息渠道得出结论,向提问者送上部分答案,再经过其他网友补充、完善,直至最后得出确切的答案。其中针对人物的搜索,调查者通过多方途径了解被调查者之后,大多将其信息公开至网络,致使被调查者的私人信息遭到披露,对其生活造成很大影响。例如2006年的虐猫事件,网友发动网民力量,在6天内对虐猫视频中的3个嫌疑人进行了锁定。这3人的个人信息在第一时间被公之于众,他们的日常生活因此受到严重的影响。这次事件彰显了网络调查的能力,却严重影响到被调查者的工作生活。网络的开放性和匿名性为公众提供了宽松的舆论环境,却也减少了参与者对于自身的约束。即便网民们的出发点在于维护社会的良知,但他们的行为实际上也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使得“人肉搜索”有可能转变成为网络暴力。
二、改进“网络扒粪”现状的建议
进一步完善和解决网络揭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构建良性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笔者认为,改进当前“网络扒粪”现状,健全社会舆论监督体制,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充分发挥媒体的协同效应。无论是传统纸质媒体还是网络媒体,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传播功能。传统媒体对信息的发布十分严格,对事件往往经过多方验证与调查才会进行披露,这就保证了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因此,传统媒体是政府部门进行信息发布的主要途径。网络媒体不仅可以容纳各种不同观点,其宽松的审查制度还可以拓宽议题的范围,形成多元化的观点,推动社会议题舆论浪潮的形成,但是因为准入门槛低,发布的信息通常缺乏深入调查取证,其权威性与公信力比不上传统媒体。在网络揭丑过程中,如果仅于网络媒体中开展讨论,即便进行广泛发布、曝光,在没有传统媒体的介入与深入报道的情况下,舆论同样很难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政府部门的重视,使得原本有价值的问题不能得到迅速解决。因此,政府应促使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形成广泛互动,使其在舆论监督中发挥各自的优势,联合形成多角度、多层次的监督模式,充分发挥媒体的协同规模效应。
2.建立官方的发言渠道。近年来,许多党政领导纷纷开设博客、微博,通过网络与公众交流,这说明“网络扒粪”所产生的社会效应已经引起了许多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但是,还有一部分党政领导下意识里认为自己是高高在上、不可触及的,这种对网络时代的失语只会导致与群众隔阂加深、与社会实际严重脱节。在网络媒体环境中,党政领导有必要学会通过网络的方式、运用网络的语言逻辑与公众交流对话。同时,还要能够理性地分辨出网络事件的发生是否存在合理性,是否具有代表性。因此,党政领导干部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