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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群体性事件的“软政权”根因与“压力模式”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金鸿浩 王浩臣 张星元 日期:2013-01-07 14:10:54
ldquo;软政权”在压力作用下“硬化”,从而规范基层政府与官员的行为,贯彻党纪国法,树立科学发展观,将保障民生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最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逻辑上讲,目前有三种压力模式可供选择。
  第一种是自上而下的压力模式,即于建嵘等学者所说的“压力维稳”。自上而下的压力模式在短期内能够取得显著效果,是应对群体性事件、进行危机管理的惯用方式。比如,针对广东连续发生的因农村征地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的张德江在2005年12月23日召开的会议上指出:“现在农民上访有相当一部分是和征地有关。今天,我说三句硬话:今后,征地手续不齐全、不完备的项目,不能开工;没有与农民就征地补偿民主协商、达成协议的项目,不能开工;征地补偿款没有兑现到农民手里、各种补偿不到位的项目,不能开工。今天我重申,经济要发展,社会要进步,路还得修,工程还得上,但是要把握好这三条红线。今后,如果发现谁越过了这三条红线,引发群体性事件,一律免职查处。”“三不一查处”措施的颁布,在短期内使广东因农村征地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上访、闹事事件大幅减少。
  自上而下的压力模式在防治群体性事件时,还发挥着两个重要作用:一是顶层设计、科学防止群体性事件。自上而下的压力模式的优势是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针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处置。其关键是要将这种自上而下的政策长期化、持续化与法律化,这样才可以防止“人走政息”。二是彻查真相,追究当事官员责任。在部分基层政府陷入“软政权”怪圈、个别腐败官员取得既得利益时,群体性事件的根治就需要借助上级政府的力量,以彻查事件真相。如2008年“瓮安事件”发生后,当时的胡锦涛总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武警司令员吴双战均先后做出重要指示;贵州省委、省政府也迅速成立了以省委副书记王富玉为组长的省工作组,到瓮安指导、督促、监督相关工作,并建立了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崔亚东组成的一线指挥部。在十余天内,事件真相得以迅速查清,“瓮安事件”专案组共查获涉案人员116人。随着2009年《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出台,问责制度被纳入党的纪律条例之中,使基层官员高度重视辖地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大大降低了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概率。然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虽对免职干部复出有明确规定,但随着事件的解决和舆论关注度的下降,有一些官员就会悄悄复出,一旦被媒体曝光后就会引起舆论哗然与百姓质疑。因此,免职干部的复出问题需要引起组织部门的高度重视,要严格按照章程办事。
  第二种是自发的压力模式。这种压力来源于官员群体本身。不同官员之间存在着差异,有的官员符合管理学上的“自我实现人”假设,希望通过实践改造社会;有的官员符合管理学上的“利益人”假设,希望在任期内拥有较好的政绩,获得晋升机会;还有的官员符合“社会人”假设,更在意为人民服务与群众的美誉、自己的官声。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对上述各类官员均造成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对官员的晋升、声誉、威望均造成损害,所以无论何种官员,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均会产生自发的压力,从而积极处置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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