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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党管干部、群众公认、竞争择优有机结合的路径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季益洪 日期:2012-11-19 15:42:30
落实好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给予群众发表意见的机会,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既要让群众能说话,又要让群众说话算数。实现群众公认的真实化,一要引入社会评价体系,改变过去单一的、从上至下的评价格局,建立起能够全方位、立体式透析干部的评价体系,让与干部工作、生活关联密切的上级、同级、下级、基层群众都能参与评价。二要完善工作程序,把人民群众参与评价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第一道必经程序和“关口”,让那些群众公认不行的人“过不了关”、“入不了门”。三要坚持民评识人,深入基层和实地倾听群众声音,拓宽群众参与干部考察工作的“绿色通道”,变伯乐相马为众人“评马”,对各方面人士的意见和看法,要认真调查求证,据实取舍,科学评价。
  值得注意的是,实现群众公认的真实化,需要处理好群众认定与工作实绩的关系。一般情况下,群众进行民主推荐、测评、评议干部,都是以其工作实绩为主要标准的,群众公认的结果也都能比较真实地反映出干部的工作实绩。但不可否认的是,有些干部为了追求政绩,不惜偏离党和群众的利益,搞“面子工程”、造“虚假繁荣”,其轰动效应容易一时迷惑群众而获得“好评”。贯彻群众公认的标准除了规范和完善程序、拓宽群众参与的渠道之外,还应加强对群众的教育与引导,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政治辨别力,帮助群众炼就“火眼金睛”,看得出干部的“显绩”与“潜绩”,分得清“真绩”与“假绩”。这样,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标准才能真正成为选拔任用干部的试金石。
  三、竞争择优阳光化:既要有人才展示的舞台,又要让人才脱颖而出
  竞争性选拔制度是在克服传统干部选任制度的弊端、丰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路径的前提下建立的,只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才能真正改变长期以来干部任用神秘化、封闭性的不良倾向,建立一个驱动力强、富有生机的选人用人机制。竞争择优的阳光化,其实质就是既要为人才提供一个展示自己才华的公平舞台,同时又保证那些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而不是选出那些不学无术、哗众取宠、善于做表面文章之徒。实现竞争择优的阳光化,一要促进竞争性选拔的常态化。正如李源潮同志所提出的: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每年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对一些重要职位进行公开选拔;机关中层以下领导职位除特殊岗位外,要逐步做到以竞争上岗为主要选拔形式。二要提高考试测评的科学性。立足岗位需要,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改进笔试、面试的内容和方式,借鉴现代人才测评技术,充分运用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工作模拟、量表测验等方法,真正考出干部的德才。三要完善程序规则。竞争的程序规则既要统一规范,不因人而异,不随意更改,又要符合实际,简便易行,提高工作效率。四要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公开竞争的程序、规则、结果,加强对笔试、面试、考察等关键环节的监控,设立举报热线电话、网络信箱等方式方法,让纪检监察、人民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贯穿竞争选拔的全过程。
  值得注意的是,实现竞争择优的阳光化,需要正确看待竞争在选拔任用干部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实践过程中对竞争择优理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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