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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难点与对策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易丽丽 日期:2012-08-06 14:07:35
整机制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难点在于“两不突破”。以“两不突破”作为高压线、底线,是为了避免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造成新一轮的政府机构膨胀。从严认定行政类事业单位,是基于分类过程中事业单位“往上靠”的倾向。有的学员认为,从严要建立在合理的基础上,做到实事求是地归类,不能人为设置框框。
  做到“两不突破”,建议编制管理适度放权,如在控制编制总量的前提下,允许各部门在所属事业单位之间自主调配编制,允许地方适当跨层级调整编制;又如在控制机构总量的前提下,允许适当增减,以利于所属事业单位职能的有效整合。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建议,“对不合理的空编进行核减、规范的同时,也应对缺编单位据实予以调增,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使编制在调控人员的同时也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有的学员建议,适度延长过渡期,让行政机构在过渡期内,根据部门职能调整,逐步解决编制问题,以时间换空间。
  3.分类改革与相关配套改革协同推进
  目前,中编办、财政部、人社部政策衔接和针对性不够。例如处理好分类改革与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关系,实际上是人事制度配套改革的问题。部分符合条件可划入行政类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薪酬待遇与市场相差很大,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难。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职称晋级渠道不畅。如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后,工资待遇降低比较多,不利于留住人才。中国海监总队参照公务员管理后,与市场待遇差别很大,进人难。行政类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需与公务员分类管理结合起来。我国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行政类事业单位的人员多为行政执法类或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法》明确,“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实行聘任制”。有的学员建议,行政类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与公务员分类改革、雇员制同时考虑。结合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相关政策,由中编办、国家公务员局、财政部等部门统筹考虑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分类问题,即区分不同情况,按转行政或留在事业序列参照公务员管理两种方式解决分类问题。
  有的学员认为大家争着进入机关,进入行政类事业单位,进入公益一类,这不完全是一个观念问题,还有一个收入问题,更重要的是个后顾之忧问题。很多单位急迫地进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申报手续,但是申报过后,实际上职能没变化,但是待遇、保障变了,特别是养老保障。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收入分配制度需协同推进,减少公务员的优越性,从而减少盲目地追求划入行政类事业单位的冲动。缩小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养老保障待遇的差距,推进三者基本养老保险并轨,适时修改《公务员法》中关于公务员的退休保障由财政保障这一条规定。
  4.复合型事业单位依主要职能确定类别,去复合
  复合型事业单位是一些特殊行业领域中的复杂组织。本轮事业单位改革明确要求事业单位准确归类,换句话说,兼有不同性质职能的复合型事业单位在改革后将不复存在。兼有行政性、公益性或同时兼有行政、公益、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是改革中的大难题。复合型事业单位改革首先要进行职能清理规范;其次要进行职能认定,再判定主要职能;再次要依主要职能判断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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