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5年第2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领导前沿

防止领导干部的特权“合法”攫取社会利益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杨毅群 毛 铠 日期:2012-07-11 09:00:14
公款消费和特权享受,不但造成了巨大的财政负担,在无形中也侵占了社会公共资源。其更深层次的危害是将会使“官本位”思想泛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受损。社会贫富差距的拉大,仇官仇富现象的出现,就是这种危害最直观的表现。其更为现实的危害是这种特权会产生一个既得利益群体,而这一群体将不可避免地成为改革的阻力。改革开放实行了30多年,已经步入了深水区,如何消除既得利益者的阻力将会关乎改革的成败,也关乎国家民族的未来发展。
  如何防范领导干部以特权来“合法”攫取社会利益?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要深化体制改革。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时期,制度、监管上的不完善使特权“合法”攫取社会利益有了存在的土壤。因此,加大机制、体制、制度改革力度就尤显重要。具体来说,要大力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解决政府职能错位的问题,消除权力寻租存在的条件。要大力推行政府财务管理改革,加强对公务消费的管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审计。要大力推行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规范公务采购、公务接待,防止以权谋私。二是要规范权力的运行。如上所述,领导干部以特权“合法”攫取社会利益,归根结底是源于公权私用。因此,遏制特权,关键是要规范公权力的运行。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从源头上预防领导干部职务利益特权化。在我国,权力的所有者应该是人民,任何人都不能据为私有。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执政为民,绝不能把手中的权力私有化或小团体化,更不允许以权谋私甚至形成既得利益集团。其次,要完善权力运行制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反对特权的基本制度,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来规范领导干部的个人行为,真正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如果官员的违法所得高于其违法成本,如果官员的不当得利能够顺利转化成“合法所得”,那么整个监管机制就缺乏足够的威慑力,就会有更多的人铤而走险,甚至会导致整个社会价值观的集体崩塌。因此,必须加大对官员违纪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真正做到违者必究、查处必严。三是要完善法律法规。领导干部以特权来“合法”攫取社会利益,多数情况是游走在法律边缘,钻的是法律的空子。如公款吃喝、公款接待等以职务消费之名谋取私利的行为,或是以手中权力为其子女亲戚谋取利益等行为,目前并没有相关的法律对其约束惩处,多数停留在干部作风的一般问题层面上,没有上升到刑罚的高度,缺乏足够的震慑力。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职务消费,规范领导干部待遇,并加强对权力“隐性谋私”的法律约束和惩处。四是要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干部监督。为了防止权力滥用,杜绝以特权谋私,必须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要发挥目前已有监督体制的作用,并积极开拓新的监督形式,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具体来说,可以实行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报告、领导干部群众评议、职务消费公开等制度,使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更具可操作性。同时,要加大对领导干部的党性教育,提高其思想认识水平,制定一个科学有效的干部从政行为规范。
  (作者单位:中共湖南沅陵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 王 惠 
  E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