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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善治视阈下我国政府改革的策略选择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黄 建 日期:2011-12-14 10:03:08
产安全领域的监管;社会管理是指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维护社会稳定;公共服务则意味着政府应当最大限度地改善与保障民生,着力促进教育、科学、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的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效率。上述四项基本职能为政府改革划定了基本的边界,明晰了政府在公共治理体系中的方位,为相关关系的调整奠定了基础。
  2. 重塑政府的关系结构
  就外部关系结构而言,鉴于我国长期所形成的大一统的管理格局,由“合”向“分”的转变是实现善治的必由之路。所谓“分”,即是政府应当将手中独占的权力依法分配给相关的治理主体,科学确定不同主体的职能界限。其基本原则是纯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准公共产品由社会或适度市场化提供,竞争性产品则由市场提供。在此基础上形成以政府为中心,多元主体相互配合、各司其职的共治局面。为了保证上述分权化改革的顺利推进,政府必须配套做到:①政企和政资分开。政府应将自身的职能重心放在宏观经济调控与市场执法监管之上,保护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完善市场准入规则,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致力于为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服务和创造公平的竞争秩序。同时,作为国有资本的出资人,认真履行资产所有者的职能,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②政社分开。政府应规范、培育、支持各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切实发挥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和行为规范的能力,实现政府调控和社会协调机制的互动互补,进而推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高效率。③政事分开。政府要积极构建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体系,不断扩大公共服务的范围,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并动员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的广泛参与,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民生需求。
  就其内部的结构分析,政府的改革重心应放在如何结合外部环境和职能转变的要求,对其自身体制和机制进行创新之上,从而持续提升政府的控制力、平衡力和整合力。首先,政府要树立法治的理念,确保行政组织的管理权限、管理行为、运行程序等均处于法律的控制之下,形成严格的权力内控和责任追究机制。其次,政府应当创新管理机制,提升管理品质,成为社会治理名副其实的“能量场”,对相关社会主体的功能发挥起到助推和辐射作用。比如,健全公共部门绩效评估机制,将发展目标锁定在对公共利益的维护和回应上,建立多元主体的评估结构并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增进公共管理的效度等。再次,优化政府组织“上下左右”的结构关系,重塑不同政府组织间和政府组织内部的结构与功能。政府组织之间在纵向上应打破职责同构的限制,依据财权和事权对等的原则确定组织职能;在横向上应当实现职能归并和协调关联,实现政府资源的统筹使用。对于行政组织的内部而言,纵向应减少和削平组织层级,扩大管理幅度,实现从“金字塔”向“扁平化”组织结构的转变;横向则要切实优化部门的协作关系,设计职能互补和分工配合的管理模式,最终达到部门之间的无缝链接,从而提升组织的运作效能。需要强调的是,政府的角色结构和关系结构的调整必须相伴而行,不可偏废。其中,角色结构的变迁是实现善治的着力点,它确定了治道改革基本方向和整体框架;政府关系结构的调整则是对政府宏观方案的具体落实,它为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不竭的动力。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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