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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善治视阈下我国政府改革的策略选择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黄 建 日期:2011-12-14 10:03:08
责。⑨廉洁。公共主体尤其是政府官员应当奉公守法、清正廉洁,不得以权谋私,实施寻租、贪污等腐败行为。⑩公正。确保公民在社会各领域实现权利的平等。其中,关键在于保障公共政策的公平、制度的公正和程序的正义等(参见俞可平所编著的《治理与善治》和沈荣华、金海龙所著的《地方政府治理》)。
  结合上述十大标准,我们发现要实现善治的“达标”或“超标”,政府的作用是主导。在公共治理的体系中,各级政府事实上扮演着“元治理”的角色,社会格局的调整、社会资源的配置以及治理边界的划定关键在于政府的统领和安排。因此,政府能否实现善政直接关乎善治的发展进程。善政是政府在还政于民的过程不断革新自身的管理理念和创新管理模式的过程,也是善治实现的根本保障与核心环节。政府唯有在善政的导向下,重塑行为模式、重建施政规则、重构职责结构、重调合作关系,方能与社会力量形成良性互动的共治格局,从而最大化地增进公共利益。治理为公共管理搭建了基本的改革框架,并以善治为目标牵引,而善治又以善政为其实现的先决条件,因此,善政便最终成为“治理”驶入“善治”发展轨道的核心“驱动力”。善政的达成不仅能够充分印证治理理论的科学性,而且还将不断丰富和完善治理的分析架构。
  三、善治导向下的我国行政体制改革
  伴随着20世纪70年代后期的改革开放,中国进入了一个史无前例的历史转型期,政府主导下的经济市场化改革促使中国社会经历了一场不可逆转的“权力分裂”过程,国家统摄社会的一元化管理格局日趋瓦解,社会多元治理的趋势明显,治理的理论和分析框架的科学性愈发彰显。依据善治的标准重塑公共管理的格局,已成为我国改革的共识和目标所在。作为典型的行政主导国家,善政自然成为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的重中之重。结合治理的理论框架和善治的根本要求,笔者认为,我国政府改革的核心在于重塑自身的管理职能以及重构各治理主体间的职责关系。简言之,便是重塑政府的两种结构构成。
  1. 重塑政府的角色结构
  公共治理是合作网络化管理,是众多行动主体彼此合作,在相互依赖的环境中分享公共权力,共同管理公共事务的过程。各主体之间能否形成良性的配合关系和协调机制,关键在于政府。长期以来,我国发展呈现出“总体性”的社会结构,政府垄断着各种集体行动的资源,并垄断着社会管理规则的制定权。因此,它在社会管理中扮演着“推动者”和“安排者”的角色,其职能的定位不仅关系着自身管理职责的实现,还直接决定着整个权力体系的布局和不同公共主体的现实功能。因此,要实现多元的合作管理,就必须打破政府统合的权力格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合理收缩政府的职能“疆域”,使政府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令其既不越权又不缺位。在善治目标的统率下,各级政府应当依据善政的标准重塑行政理念,以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落实公共服务精神,在社会宏观改革中找准自身的位置,将其职能定位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从而致力于构建惠及全民的公共产品供给系统,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其中,经济调节是指调整经济运行,推进经济发展;市场监管是指推进公平准入,规范市场执法,加强对涉及人民生命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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