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干部的主要参考依据,考核结果优称率达不到2/3以上的,不予考虑。
三、强化责任追究,从严监督干部 要发挥查处问责的利剑作用,坚持把问责惩处作为从严监督干部的有效途径之一。李源潮同志指出,案件查处本身只有10%的教育意义,进行通报则能起到90%的教育意义。不通报,查处案件的教育意义就会大打折扣。要着力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链条、严格执行问责,努力形成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工作机制。 一是拓宽监督渠道。毛泽东同志认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有效的群众监督,是确保权力正确行使,防止官僚主义、不正之风的一剂良药,有利于制约和防止干部中的腐败现象。要在严格执行常规监督机制的基础上,坚持拓宽渠道,切实提高监督实效。要认真开展民意调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等进行调查测评;实行公开承诺,将各单位中心工作、目标任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全方位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实施满意度测评,由“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对本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思路、措施、绩效等进行民主评议;进一步深化拓展“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有效提高群众参与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完善监督链条。要由重任期监督向任前、任期、离任监督并重转变,实行三者并重,确保监督管理的整体效应。首先,要突出任前监督。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工作,并认真征求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意见。其次,要完善任期监督。坚持执行警示谈话、述职述廉、函询、诫勉谈话、领导干部申报收入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再次,要强化离任监督。离任监督要突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异动升迁、调整交流的重要参考依据,严格坚持先审计、后离任,以防止“带病离岗”。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大对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格推行“五问责”,即单位内部管理不到位,出现违纪违法的,对一把手问责;单位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对领导班子问责;接访处访工作不到位,造成越级上访的,对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问责;工作任务完成不及时或完成效果较差的,对相关人员问责;班子不讲正气、闹不团结的,对一把手和相关人员问责。 要通过持之以恒、切实有效地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干部“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治机制、“愿作为”的激励机制和“争作为”的用人机制,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使各级干部队伍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求真、务实、重干的积极性显著提高,从而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实现干部队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作者单位:中共河南新乡市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 王 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