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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县委权力公开的制约瓶颈与突破路径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刘西忠 日期:2011-03-21 16:46:27
而是扩大县一级在地方事务决策中的自主权。实行“省管县”,减少了市一级的制约,上级的监督更远,“省管县”以后上级监督留出的空间需要由社会监督来弥补,需要建立党政系统内部的监督和社会民众外部的监督并行的体系。三是抓好“县权公开”的向下延伸。县委权力公开是整个“县权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不能仅仅止于此。在“省管县”的战略下,权力一步步下移,形成一个权力向下传递的链条。为此,要加大县直部门和乡镇权力公开的力度,扩大村和乡镇公推直选工作的试点范围,逐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和现代色彩的基层治理模式。

  4.坚持尊重民意,科学设计考评监督体系。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尊重民意,集中民智,扩大基层群众在决策、执行和考评中的作用。一是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要改变传统的“为民做主”的思维模式,增强县委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强化“让民做主”的意识,加强政策制定过程中群众的参与,把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结合起来,提高决策质量,推动县域治理走向善治。二是善于用制度和机制解决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但县委书记应坚持例外原则,不必事必躬亲,主要应是跟踪监督,由直接解决问题的角色转变为监督解决问题的角色,在基层和群众中建立问题的解决机制,减少人治色彩。同时,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增强群众的自我治理能力。三是加大考评过程中基层群众评价的比重。把来自上级党委政府的制度约束、来自基层群众的监督约束与自我约束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立体的监督制约体系,构建县委权力特别是县委书记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和反映问题处理工作机制。随着“省管县”的推进、市一级的退出,上级对县级的直接干预相对减少,在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评的过程中,要加大基层群众评议所占的比重,把评价干部的权利更多地交给民众,让民意影响干部去留。县级在考核县直单位和乡镇、街道的时候,同样要加大群众评议所占的比重,逐步推行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公推直选。

  5.加强制度建设,打造优良的政治生态。一是保持党务与政务公开的有效衔接。要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建立一个“县权公开”的立体体系。处理好公务公开与领导干部私人信息公开的关系,把对公职人员的权力约束与权利保障结合起来,在鼓励公职人员发扬奉献精神的同时,多一些人文关怀,对违规干部的问责也应更加理性化、制度化。二是建设“县权公开”的集成平台。在公布领导人电话号码、建立党务政务公开牌、实行通透式办公、开放县委常委会重要决策会议等的基础上,要加强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合理有效地利用网络等手段,逐步推进网络问政、网络治政、网络问责,为县委重大问题决策与群众利益诉求的对接打造一个统一的集成平台。三是把严管干部与严管民风结合起来。“县权公开”有利于改变以地位和权力为基础的熟人社会格局,建立新型的社会人际关系。在着眼干部层面、加强权力公开的同时,加强对民众的引导,特别是要引导民众在法律规范的范围内行使权利,把解决共性问题和解决个性问题结合起来,防止“爱哭的孩子有奶吃”,老实人吃亏。要以权力公开促进干群关系的好转,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增加优质社会资本总量,形成社会建设的整体合力。

  总之,县委权力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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